一种用于对法庭庭审旁听人员进行安检的系统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安检技术领域, 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对法庭庭审旁听人员进行安检的系统。 背景技术 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 除了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特殊案件外, 其他案件均公开审理。庭审时, 允许旁听人员到法庭进行旁听。由于法庭旁听席位的有限 性, 一个法庭只能允许一部分人旁听, 所以当旁听人员的数量超出了法庭能够容纳的范围 时, 只能对旁听人员的数量进行限制, 从而造成了到达法院而不能进入法庭人员的时间和 费用的浪费。
此外, 对于一些不适合旁听某一案件庭审的人员, 例如, 嫌疑人、 证人 ( 出庭作证 前和作证后 ), 或者经常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 有必要限制其进入法庭。 通常情况下, 由安检 人员查看其身份证, 并主观判断身份证上的人是否与持有该身份证的人相同。由于人的主 观判断难免会出现错误, 而且检测效率也很低, 并需要专人职守, 浪费人力, 因此需要一种 客观的方法来确保被限制人员不进入法庭。
中国专利 ( 授权公告号 : CN2901300Y, 授权公告日 : 2007 年 5 月 16 日 ) 公开了一 种安检门, 该安检门除了能够检测出被检人员身上是否携带金属制物品外, 还具有获取影 像功能。
中国专利申请 ( 公开号 : CN101196505A, 公开日 : 2008 年 6 月 11 日 ) 公开了一种 出入口安检终端系统, 该安检终端系统具有采集被检人员面部图像和身份证上的头像进行 对比的功能, 但是该系统并不具有被检人员与系统的交互接口, 不能保证采集的被检人员 图像为效果较好的面部图像。
现有的安检门或系统均不适用于法院对庭审旁听人员进行检测。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准确性和效率高的用于对 法庭庭审旁听人员进行安检的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 一种用于对法庭庭审旁听人员 进行安检的系统, 包括用于探测旁听人员身上是否携带金属制物品的金属探测模块 (13), 其特征在于 : 所述系统还包括用于旁听人员进行远程预定旁听席位的旁听席位远程预定模 块 (12), 用于读取旁听人员身份证信息的身份证读取模块 (14), 用于采集旁听人员面部图 像的图像采集模块 (15), 用于旁听人员与所述系统进行交互的交互模块 (18), 用于打印旁 听人员座位号的打印模块 (16), 用于发出报警信息的报警模块 (17), 用于存储旁听席位预 定人员名单和被限制人员名单的数据库模块 (19), 以及用于对上述所有模块进行控制并对 旁听人员进行检测的总控模块 (11), 所述总控模块 (11) 与其他所有模块连接。
如上所述的一种用于对法庭庭审旁听人员进行安检的系统, 所述身份证读取模块
(14) 采用的设备为非接触式 RFID 读卡器。 所述图像采集模块 (15) 采用的设备为摄像头或 数码照相机。所述交互模块 (18) 采用的设备为触摸屏。所述报警模块 (17) 采用的设备为 扬声器和指示灯。所述总控模块 (11) 采用的设备为 PC 机或服务器。
采用本发明所述系统, 通过被检人员与安检系统的交互, 能够准确地检测出被检 人员是否进行了预定, 或者是否为被限制人员, 以及通过面部图像检测出被检人员与身份 证所有人是否为同一人的方式, 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确保了非预定人员和限制人 员不能进入法庭。 附图说明
图 1 是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安检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和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
本发明的核心思想是 : 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 在开庭审理 前都会发布公告, 告知公众开庭审理的案件名称、 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公 众如果想要旁听该案件的审理, 需要先对旁听席位进行预定。 如果没有事先预定, 则不允许 进入法庭。此外, 对于被限制人员也不允许其进入法庭。因此, 在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前, 需 要检测其是否进行了预定以及是否为被限制人员。 图 1 出示了本发明所述安检系统一种实施例的结构, 包括用于探测旁听人员身上 是否携带金属制物品的金属探测模块 13, 用于旁听人员进行远程预定旁听席位的旁听席位 远程预定模块 12, 用于读取旁听人员身份证信息的身份证读取模块 14, 用于采集旁听人员 面部图像的图像采集模块 15, 用于旁听人员与所述系统进行交互的交互模块 18, 用于打印 旁听人员座位号的打印模块 16, 用于发出报警信息的报警模块 17, 用于存储旁听席位预定 人员名单和被限制人员名单的数据库模块 19, 以及用于对上述所有模块进行控制并对旁听 人员进行检测的总控模块 11。
总控模块 11 可以是一台 PC 机或服务器等, 它是系统的中枢部分, 负责控制其他所 有模块。总控模块 11 还负责对比身份证读取模块 14 读取的身份证所有人的面部图像与图 像采集模块 15 采集的身份证持有人面部图像是否一致, 以及根据身份证读取模块 14 读取 的身份证信息检测该身份证所有人是否进行了旁听席位预定和是否为被限制人员。 图像采 集装置 14 可以为摄像头或者数码照相机, 拍摄被检人员的面部图像。身份证读取装置 12 可以采用插入式或非接触式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射频识别 ) 读卡器, 用于读取被检人员所持身份证信息, 包括姓名、 身份证号码以及头像等。报警装置 17 包括 扬声器和两个不同颜色的指示灯, 假设一个为红色、 一个为绿色, 当被检人员没有通过检测 时, 扬声器发出预先录制的报警语音, 同时红色指示灯亮, 当被检人员通过检测时, 绿色指 示灯亮。交互模块 18 可以采用触摸屏 13, 提供被检人员或系统维护人员与总控模块 11 的 交互接口。
采用上述系统对被检人员进行检测的过程如下 :
首先, 在法院公告案件的开庭审理信息后, 想要对该案件进行旁听的人员需要先 通过旁听席位远程预定模块 12 进行远程预定旁听席位, 预定时需要填写旁听人员真实的
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系统将案件的旁听人员名单以及被限制人员名单存储在数据库 模块 19 中。
预定成功后, 在开庭审理日期旁听人员进行法庭之前, 对旁听人员的身份进行检 测。被检人员通过触摸屏 18 选择其要旁听的案件名称, 总控模块 11 将该案件所有预定人 员名单显示在触摸屏 18 上, 被检人员从预定人员名单中选择自己的姓名, 然后触摸屏 18 上 提示将其身份证插入或靠近身份证读取模块 14, 身份证读取模块 14 读取身份证信息后, 将 该信息传送到总控模块 11。 总控模块 11 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存储在数据库模块 19 中的被 限制人员名单, 如果身份证所有人为被限制人员, 则总控模块 11 启动报警模块 17 的扬声器 发出预先录制的报警语音, 例如 “被检人员为被限制人员” , 同时红色指示灯亮。 如果身份证 所有人为非被限制人员, 则总控模块 11 继续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存储在数据库模块 19 中 被检人员选择案件的所有预定旁听人员名单, 如果被检人员不在该名单内, 则扬声器发出 预先录制的报警语音, 例如 “被检人员没有预定” , 同时红色指示灯亮。如果上述检测均通 过, 则触摸屏 18 上提示被检人员将面部对准图像采集模块 15。总控模块 11 启动图像采集 模块 15, 拍摄被检人员面部图像, 传送到总控模块 11。总控模块 11 提取被检人员面部特征 和身份证读取模块 14 读取的身份证所有人的面部特征, 将两者进行对比, 如果一致, 则通 过检测, 扬声器发出 “通过检测” 提示语音, 绿色指示灯亮。同时总控模块 11 启动打印模块 16 打印座位号, 被检人员凭借座位号进入法庭, 对号入座。如果没有通过检测, 则扬声器发 出预先录制的报警语音, 例如 “被检人员不是身份证所有人” , 同时红色指示灯亮, 不允许被 检人员进入法庭。
被检人员在通过安检门时, 如果金属探测模块 13 探测出被检人员身上携带有金 属制物品, 则总控模块 11 启动报警模块 17, 扬声器发出预先录制的报警语音, 例如 “被检人 员身份携带有金属制物品” , 同时红色指示灯亮。
数据库模块 19 存储的被限制人员名单和预定人员名单可以通过交互模块 18 进行 修改。当然, 只有有权限的人才能修改。总控模块 11 与其他模块之间的通信可以通过有线 网络或者无线网络进行。
显然,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 神和范围。这样, 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同等技术的范围 之内, 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