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生产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轮胎粘接的粘胶片。
背景技术
通常采用具有纤维帘布覆胶的胶片包覆钢丝胎圈制造充气橡胶轮胎。此类结 构在轮胎业界已经众所周知。本文将引用此类结构为上述两个部分的复合结构。
一般来说,钢圈复合结构包含将一根覆胶的钢丝按一定排列缠绕成圆形(截 面为六边形)与包覆钢圈的胶片,钢圈与橡胶经过硫化后形成整体结构,从而提 高钢圈的钢性、减小的钢圈变形以及防止钢圈与胎体中的骨架材料发生直接接 触。
目前,全钢子午线轮胎的钢圈粘胶片是将钢圈包布胶与纤维帘布经过压延机 复合成纤维帘布胶再经过裁切机裁成相应尺寸规格的粘胶片。钢圈在缠绕粘胶片 时需要将缠成小卷的包布导开缠绕在钢圈上,缠绕过程需要粘胶片表面具有合适 粘性,粘性过大会导致粘胶片之间黏合拉不开不利于粘胶片导开,粘性过低会使 得粘胶片不能够缠绕在钢圈上;同时也需要粘胶片具有一定的拉伸强度这样可以 保证粘胶片在缠绕时经过拉伸后胶片的尺寸变化较小,使得钢圈上缠绕的粘胶片 胶料分布均匀;包布胶胶片具有合适的硬度和较低胶料的流动性。否则会导致轮 胎在成型和硫化过程中会受到挤压时,钢圈边缘棱角部位的包布胶料流动过度导 致钢圈棱角位置与胎体之间的胶料厚度减少。这属于一种不利的因素,在轮胎使 用过程中会出现轮胎钢圈棱角容易与钢圈包布胶中的纤维产生摩擦出现粘胶片 被切断,进一步会导致胎体的骨架材料也被钢圈棱角摩擦切断发生爆胎的情况。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轮胎粘接的粘胶片,以解决现有粘胶片的粘 度不适中,拉伸强度不够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基础方案如下:一种用于轮胎粘接的粘胶片,由 以下质量份数的组分组合而成:脂环族环氧树脂:20份-30份、三元乙丙橡胶: 50份-65份、反式-1,4-聚异戊二烯:15份-20份、成核剂:5份-10份、白炭黑: 30份-45份、醋酸乙烯酯:5份-10份、促进剂:0.5份-1.0份、软化剂:0.2份-0.5 份、抗氧剂:0.1份-0.3份。
本方案的原理及优点是:由于脂环族环氧树脂的环氧基直接连接在脂环上, 能形成紧密的刚性分子结构,固化后交联密度增大,因而热变形温度比较高,马 丁耐热可以达到190℃以上,热分解温度大于360℃。因此将其添加到本配方中 可提高胶水的热稳定性。将成核剂加入到本配方中,可使三元乙丙橡胶加快结晶 速率、增加结晶密度和促使晶粒尺寸微细化,且随着成核剂的加入,使反式-1,4- 聚异戊二烯的屈服强度、拉伸强度增强,同时加入白炭黑增强反式-1,4-聚异戊二 烯的定伸应力,因此将改性后的三元乙丙橡胶和反式-1,4-聚异戊二烯与其他组分 进行炼制,提高了本粘接片的拉伸强度、定伸应力、拉断伸长率。且在保证粘胶 片有效缠绕在钢圈上的同时,不会使粘胶片之间黏合而导致粘胶片不易导开的问 题。
优选方案一:作为基础方案的优选方案,将4份-8份的碘硝基氯化四氮唑蓝 和15份-23份的乙二醇溶液作为促进剂加入到本配方中,可促进各组分之间的反 应,使本方案达到最佳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一、下面将本配方的各组分以不同质量份数进行配比,具体如下表。
表1
表2
二、上述各实施例的制备方法均相同,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将脂环族环氧树脂、三元乙丙橡胶、反式-1,4-聚异戊二烯、成核剂、 白炭黑放入密炼机中进行塑炼,其中,密炼机的转速为60r/min-70r/min,机内压 力为4Mp-5Mp,加热温度为160℃-165℃,塑炼2-3min后,排出静置5-7小时 得到A胶。
步骤二:将6份碘硝基氯化四氮唑蓝和18份的乙二醇溶液搅拌均匀制成促 进剂备用。
步骤三:将步骤一得到的A胶、醋酸乙烯酯、软化剂、抗氧剂放入密炼机 中进行混炼,在混炼的过程中缓慢注入步骤二得到的促进剂,流速为 80m/h-110m/h。其中密炼机的转速为60r/min-70r/min,机内压力为4Mp-5Mp, 加热温度为120℃-140℃,混炼2min-3min即得本胶片。
实验效果:
表3
四、试验总结:
从表3中的实验数据可看出,传统的粘胶片其粘性过强,拉伸强度不够。当 按照表1中实施例1、2、3、4的质量份数配置而成的粘胶片,其粘性处于合理 范围,拉伸强度、回弹值、定伸应力、拉断伸长率的效果都得到了很好的提高; 当本配方各组分的质量份数不在本配方的保护范围之内时(即实施例5、6中的 质量份数),效果不明显;当按照表2中实施例7、8、9、10、11的质量份数配 置而成的粘胶片,其各方面的效果更好,在保证粘胶片有效缠绕在钢圈上的同时, 不会使粘胶片之间黏合而导致粘胶片不易导开的问题。其中按照表2中实施例9 的质量份数配置而成的粘胶片,效果最佳。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 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结构的 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这些 都不会影响本发明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 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