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特别是一种防止夹手伤害的可摇式医用床。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可摇式医用床的结构都是床板与床框架贴合,即床板与床框架的间隙很小,有的甚至是无间隙。当床板从升起至降下的过程中,床板与床框就会形成一个V形的剪切口,此时,若有人将手撑在床框上,特别是对于一些意识不清或者年老的患者来说,很容易造成手夹伤的事故发生,严重的会直接切手。
除了床板和床框架存在剪切口外,床板在升降时升起的角度的变化,会形成床板部分与床板部分之间的角度的减小,当角度减小到一定的程度,也会形成夹紧口,也可能会对人造成伤害。
上述伤害事故屡见报端,但现仍未有好的解决方案,鉴于这种情况,亟待设计出一种更为安全可靠的可摇式医用床。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医用床在升降过程中可能出现夹手情况,提供一种新型的防夹手双可摇式医用床。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防止夹手伤害的可摇式医用床,包括,
一床框架,其内形成一容置空间;
一床板,其位于所述容置空间内,所述床板的外周缘与所述床框架的内周缘存在一第一间隙,所述床板具有依次活动连接的一第一床板、一第二床板、一第三床板及一第四床板,所述第一床板、所述第二床板、所述第三床板及所述第四床板分别对应人体的背部、臀部、大腿部及小腿部位置。其中,所述第一床板与所述第二床板间、所述第二床板与所述第三床板间及所述第三床板与所述第四床板间分别存在一第二间隙,一第三间隙及一第四间隙;
一第一摇手机构,其具有一第一丝杆升降系统及控制所述第一丝杆升降系统的一第一摇手,所述第一丝杆升降系统对应于所述第一床板;以及,
一第二摇手机构,其具有一第二丝杆升降系统及控制所述第二丝杆升降系统的一第二摇手,所述第二丝杆升降系统对应于所述第三床板或所述第四床板;
其中,所述第一间隙、所述第二间隙、所述第三间隙及所述第四间隙始终控制在安全距离。
进一步地,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床框架上的一第一支撑座、一第三支撑座及一第四支撑座,所述第一支撑座、所述第三支撑座及所述第四支撑座分别对应于所述第一床板、所述第三床板及所述第四床板,其中,所述第一支撑座、所述第三支撑座及所述第四支撑座与所述床框架的距离均控制在安全距离。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最大限度地减少在使用过程中对夹手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用床的安全系数。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初始状态)。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升起状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请参见图1和2,图中所示的是图中所示的是一种防止夹手伤害的可摇式医用床,主要由一床框架1、一床板2、一第一摇手机构3及一第二摇手机构4组成。
所述床框架由一前边框、一后边框、一左边框及一右边框围成一长方形,其内形成一容置空间。
所述床板位于所述容置空间内。所述床板的外周缘与所述床框架的内周缘存在一第一间隙,即,所述床板前面与所述前边框、所述床板左面与所述左边框、所述床板右面与所述右边框及所述床板后面与所述后边框均保持一第一间隙,所述第一间隙的大小为40—70mm。所述床板2具有依次活动连接的一第一床板21、一第二床板22、一第三床板23及一第四床板24,本实施例中的活动连接为铰接。所述第一床板、所述第二床板、所述第三床板及所述第四床板分别对应人体的背部、臀部、大腿部及小腿部位置。其中,所述第一床板与所述第二床板间、所述第二床板与所述第三床板间,及所述第三床板与所述第四床板间分别存在一第二间隙,一第三间隙及一第四间隙。
所述第二床板固定在所述床框架上,为始终固定状态。所述第一床板、所述第三床板及所述第四床板为可活动状态。所述床框架上还设置有一第一支撑座5、一第三支撑座6及一第四支撑座7,所述第一支撑座、所述第三支撑座及所述第四支撑座分别对应于所述第一床板、所述第三床板及所述第四床板。当所述床板处于初始状态(即,平躺),所述第一支撑座与所述第一床板相抵,所述第三支撑座与所述第三床板相抵,所述第四支撑座与所述第四床板相抵。其中,所述第一支撑座、所述第三支撑座及所述第四支撑座与所述床框架的距离均控制在20—80mm,以避免支撑座与所述床板的接触处可能发生的挤压危险。
所述第一摇手机构具有一第一丝杆升降系统及控制所述第一丝杆升降系统的一第一摇手,所述第一丝杆升降系统对应于所述第一床板,用于升降所述第一床板。所述第二摇手机构具有一第二丝杆升降系统及控制所述第二丝杆升降系统的一第二摇手,所述第二丝杆升降系统对应于所述第四床板,用于升降所述第三床板及所述第四床板。介于摇手机构为现今较为成熟的技术,在此不多赘述。
手摇所述第一摇手,通过所述第一丝杆升降系统,可调节所述第一床板的升降。随着所述第一床板的升起,所述第一床板与所述第二床板的夹角越来越小,所述第二间隙会相应地逐渐变小。虽然所述间隙的变小量很小,但在产品设计时,还是要充分考虑并进行一定的余量设计。同理,所述第三间隙及所述第四间隙亦是。一般情况,所述第二间隙、所述第三间隙及所述第四间隙的大小为10—40mm。
以上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