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腹腔镜外科手术器械,特别是涉及在腹腔镜手术中使用的捆扎扣及 使用了这种捆扎扣的穿刺器。
背景技术
腹腔镜手术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为了避免医源性感染,腹腔镜手术中使用的一 次性穿刺器(Trocar)的用量也越来越大,在保证使用性能的基础上,简化结构,降低成本, 提高性能,这一趋势已成为穿刺器改进的方向。
现有技术中的穿刺器,为防止在手术器械进出的过程中,将穿刺器从腹壁中带出、滑 脱,采用的方法是在鞘管上设立倒刺或螺纹,来增加穿刺器在腹壁中的运动阻力,防止穿 刺器从腹壁的切口中滑脱。但由于手术器械的进出过程中,手术器械与穿刺器之间的摩擦 力较大,仅依靠穿刺器鞘管上的倒刺或螺纹不能有效的防止穿刺器的滑脱。因此需要对现 有技术进行改进。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核心技术方案是涉及一种使用方便的捆扎扣,这种捆扎扣能方便的固定 手术线。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捆扎扣,所述捆扎扣9含支架1及多个槽孔2,所述槽孔2设在所述支架1上,所述 槽孔2之间为空间立体分布。
进一步,所述槽孔2含卡钩21,所述卡钩21设在所述槽孔2的内侧,并向内凸起。
所述槽孔2为U型槽。也可以设计其他形状的槽孔。
穿刺器,所述穿刺器100含权利要求1所述捆扎扣9。
本实用新型之捆扎扣9,含支架1及多个槽孔2,所述槽孔2设在所述支架1上,所述 槽孔2之间为空间立体分布。能让所述手术线400可以缠绕在所述捆扎扣9的槽孔2内, 由于所述槽孔2采用空间立体分布,所述手术线400缠绕、固定在所述槽孔2内。拉紧所 述手术线400后,所述手术线400很难松弛、滑脱。这种固定所述手术线400的捆扎扣9 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可以设计在所述穿刺器鞘管102的外壁上。临床使用时医生用带针手 术线400在固定所述穿刺器100的腹部切口的皮肤300上穿过,然后将所述手术线400缠 绕在所述捆扎扣9上,即可将所述穿刺器100固定牢靠,防止所述手术器械200抽出时将 所述穿刺器100从腹部切口带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之捆扎扣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之捆扎扣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之带卡钩捆扎扣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之穿刺器。
图5是本实用新型之工作原理图。
上述图中:
1为支架,2为槽孔,21为卡钩,9为捆扎扣。
100为本实用新型之穿刺器,101为本实用新型之穿刺器的穿刺杆,102为本实用新型 之穿刺器的鞘管,200为手术器械,300为皮肤,400为手术线。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本实用新型之捆扎扣
参考图1、图2,本实用新型之捆扎扣9含支架1及多个槽孔2,所述槽孔2设在所述 支架1上,所述槽孔2之间为空间立体分布。所述槽孔2为U型槽。当然本领域的技术人 员也可以将所述槽孔2设计其他形状的槽孔,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由于本实用新型之捆扎扣9的槽孔2为空间立体分布。所述槽孔2能让所述手术线400 缠绕固定。拉紧所述手术线400后,所述手术线400很难松弛、滑脱。这种固定所述手术 线400的捆扎扣9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可以设在所述穿刺器鞘管102的外壁上。临床使用 时医生用带针手术线400在固定所述穿刺器100的腹部切口的皮肤上穿过,然后将所述手 术线400缠绕在所述捆扎扣9上,即可将所述穿刺器100固定牢靠,防止所述手术器械200 抽出时将所述穿刺器100从腹部切口带出。
实施例2:本实用新型之带卡钩的捆扎扣
参考图3,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本实施例在所述槽孔2的内壁上设有向 内凸起的卡钩21,所述卡钩21在所述手术线400缠绕在所述槽孔2后能卡住所述手术线 400,防止所述手术线400松弛、滑脱。
实施例3:本实用新型之穿刺器
参考图4,本实用新型之穿刺器100含有本实用新型之捆扎扣9。所述穿刺器含有穿刺 杆101、鞘管102。在所述鞘管102的外壁的两侧上,对称设有本实用新型之捆扎扣9。所 述捆扎扣9含支架1及多个槽孔2,所述槽孔2设在所述支架1上,所述槽孔2之间为空 间立体分布。所述槽孔2能让所述手术线400缠绕固定。拉紧所述手术线400后,由于所 述手术线400镶嵌、缠绕在所述槽孔2内,所述手术线400缠绕时形成了许多空间拐角, 这些空间拐角使得所述手术线400很难松弛、滑脱。
参考图5,临床使用时,医生用带针手术线400在固定所述穿刺器100的腹部切口的 皮肤300上穿过,然后将所述手术线400缠绕在所述捆扎扣9上,即可将所述穿刺器100 固定牢靠,防止所述手术器械200抽出时将所述穿刺器100从腹部切口带出。
应该注意,本文中公开和说明的结构可以用其它效果相同的结构代替,同时本实用新 型所介绍的实施例并非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唯一结构。虽然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例已在本 文中予以介绍和说明,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都清楚知道这些实施例不过是举例说明而已,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可以做出无数的变化、改进和代替,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因此, 应按照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的精神和范围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