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保护套,尤其涉及无转轴无扣位支架保护套。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带支架站立功能的保护壳结构种类繁多,但从产品的结构 角度分析,大部分支架类产品均是采用的传统的带转轴方式,传统的带转 轴支架的有两大缺陷,一就是会造成整体或局部壳体较厚,二传统的支架 在关闭时需有相应扣位固定在主体上。
支架上穿孔增加钢针转轴,通过钢针与主体连接;钢针直径需在1.2MM 以上才能保证足够的强度,支架上转动部位的厚度就需在3.3MM以上, 为实现这个结构,产品的整体厚度或转轴部位的局部厚度将达到3.3MM以 上,对产品的外观造成非常大的限制,不美观。
支架上自带转轴然后与主体连接;以PC材质支架为例,支架自带转 轴直径通常需做到1.5MM以上才能保证足够的使用强度及寿命,为实现 这个结构,产品的整体厚度或转轴部位的局部厚度将达到2.5MM以上, 对产品的外观造成非常大的限制,不美观。
支架闭合时通过在主体与支架上分别做公母扣位固定,做公母扣固定 不仅影响打开时的手感,更重要的是长期使用后,公母扣磨损,从而失去 使用功能。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转轴无扣位支架 保护套,其包括绒布、保护套主体、保护套支架;所述保护套主体和保护 套支架严密配合形成保护套,所述保护套支架为三角形,所述绒布的形状 与大小和保护套的底壳相同,所述保护套支架与所述保护套主体的底部配 合后与所述绒布固定在一起,所述绒布固定在整个保护套的内侧,所述保 护套主体设有主体磁铁,所述保护套支架设有支架磁铁,所述主体磁铁和 所述支架磁铁配合吸引控制保护套支架的打开与闭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保护套支架的三角形中,三角形 的两条边与保护套的底壳的两条边重合,这两条边所夹部位为圆弧,其中 保护套底壳的长度方向所在的那条三角形的边占保护套底壳的长度的三分 之二以上,保护套底壳的宽度方向所在的那条三角形的边占保护套底壳的 宽度的五分之四以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主体磁铁和支架磁铁设置在保护 套底壳的长度方向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保护套底壳的宽度方向上也设有主体 磁铁和支架磁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保护套支架与所述保护套主体的 底部与所述绒布通过粘贴固定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针对支架与主体连接方式及支架闭合时固定方式两方面进 行设计,一,采用绒布作为支架与主体的链接桥梁,使产品厚度大大降低, 同时对外观影响小,更美观。二,采用磁铁代替扣位作为支架闭合时固定 在主体上的结构。
与现有产品相比,因本实用新型没有转轴,所以在外观上可以做到均 厚,薄且没有任何局部凸起,比传统转轴结构支架薄到1.0至1.8MM,在 支架闭合时创新使用磁铁吸附功能,达到普通公母扣位结构支架没有的手 感效果,并大大延长了支架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无转轴无扣位支架保护套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无转轴无扣位支架保护套部分的分解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无转轴无扣位支架保护套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3所示:
图中标注的零部件有:
A1绒布
B1主体磁铁
C1保护套主体,材质PC
D1支架磁铁
E1保护套支架,材质PC
本产品成型工艺及功能详细介绍:
图1中,B1磁铁通过胶水粘贴在C1保护套主体上,组合成图2中的 ①组件。
图1中,D1磁铁通过胶水粘贴在E1保护套支架上,组合成图2中的 ②组件。
图2中,①②组件分别通过胶水粘贴在A1绒布上,形成图3完整产 品组件,A1绒布起到连接①②组件作用,并实现转轴功能。B1,D1磁铁 代替扣位结构,作为在支架闭合时固定作用。
支架与主体连接没有转轴,纯粹依靠绒布连接并起到转动效果;
支架闭合时没有扣位,依靠磁铁吸附功能起到闭合时固定作用。
一种无转轴无扣位支架保护套,其包括绒布A1、保护套主体C1、保 护套支架E1;所述保护套主体C1和保护套支架E1严密配合形成保护套, 所述保护套支架E1为三角形,所述绒布A1的形状与大小和保护套的底壳 相同,所述保护套支架E1与所述保护套主体C1的底部配合后与所述绒布 A1固定在一起,所述绒布A1固定在整个保护套的内侧,所述保护套主体 C1设有主体磁铁B1,所述保护套支架E1设有支架磁铁D1,所述主体磁 铁B1和所述支架磁铁D1配合吸引控制保护套支架E1的打开与闭合。
所述保护套支架E1的三角形中,三角形的两条边与保护套的底壳的 两条边重合,这两条边所夹部位为圆弧,其中保护套底壳的长度方向所在 的那条三角形的边占保护套底壳的长度的三分之二以上,保护套底壳的宽 度方向所在的那条三角形的边占保护套底壳的宽度的五分之四以上。
所述主体磁铁B1和支架磁铁D1设置在保护套底壳的长度方向上。保 护套底壳的宽度方向上也设有主体磁铁和支架磁铁。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 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 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 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