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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授权公告号 CN 203814811 U (45)授权公告日 2014.09.10 CN 203814811 U (21)申请号 201420128937.2 (22)申请日 2014.03.21 A45C 11/24(2006.01) B65D 6/02(2006.01) B65D 25/02(2006.01) B65D 25/28(2006.01) B65D 43/16(2006.01) (73)专利权人 窦红彦 地址 262700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学院路 166 号潍坊科技学院 (72)发明人 窦红彦 (54) 实用新型名称 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57)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案。
2、件模拟工具技术领域, 尤 其是一种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一种案件模拟实 训工具箱, 包括箱体、 与箱体活动连接的一对门体 以及位于箱体上的盖板门, 所述门体与箱体通过 铰链连接, 所述盖板门与箱体之间设有连接支撑 装置, 盖板门的背面设有照明装置, 所述箱体内设 有可抽出箱体并能向上翻折的玻璃板及至少一个 抽屉, 所述玻璃板位于抽屉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 模拟办案实训工具箱设计合理, 结构简单, 使用方 便, 箱体内设有的可抽出箱体并能向上翻折的玻 璃板可以方便案件模拟人员进行签名的仿制, 箱 体内的抽屉可以防止仿制印章、 指纹贴贴纸等办 案工具, 使案件模拟逐渐向标准化、 流程化、 规范 化前。
3、进。 (51)Int.Cl. 权利要求书 1 页 说明书 2 页 附图 2 页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2页 附图2页 (10)授权公告号 CN 203814811 U CN 203814811 U 1/1 页 2 1. 一种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其特征是 : 包括箱体 (1) 、 与箱体 (1) 活动连接的一对门 体 (2) 以及位于箱体 (1) 上的盖板门 (3) , 所述门体 (2) 与箱体 (1) 通过铰链连接, 所述盖板 门 (3) 与箱体 (1) 之间设有连接支撑装置 (4) , 盖板门 (3) 的背面设有照明装置, 所述箱。
4、体 (1) 内设有可抽出箱体 (1) 并能向上翻折的玻璃板 (5) 及至少一个抽屉 (6) , 所述玻璃板 (5) 位于抽屉 (6) 的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其特征是 : 所述门体 (2) 上设有锁扣槽 (21) 。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其特征是 : 所述盖板门 (3) 上设有 插入上述锁扣槽 (21) 的锁扣头 (31) 。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其特征是 : 所述箱体 (1) 的两侧设有把 手 (7) 。 权 利 要 求 书 CN 203814811 U 2 1/2 页 3 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技术领域 。
5、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案件模拟工具技术领域, 尤其是一种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背景技术 0002 案件模拟相当于换位思考或代入思考, 不同于以往的思考方法, 往往可以找到案 件的突破点, 目前, 国内未见有在模拟办案中融入签名、 指印贴贴纸、 仿制印章等办案元素, 及采用标准化、 流程化、 规范化模拟办案实训工具箱。 实用新型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 基于上述问题, 提供一种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0004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 一种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包 括箱体、 与箱体活动连接的一对门体以及位于箱体上的盖板门, 所述门体与箱体通过铰链 连。
6、接, 所述盖板门与箱体之间设有连接支撑装置, 盖板门的背面设有照明装置, 所述箱体内 设有可抽出箱体并能向上翻折的玻璃板及至少一个抽屉, 所述玻璃板位于抽屉的上方。 0005 进一步地, 在上述方案中, 所述门体上设有锁扣槽。 0006 进一步地, 在上述方案中, 所述盖板门上设有插入上述锁扣槽的锁扣头。 0007 进一步地, 在上述方案中, 所述箱体的两侧设有把手。 0008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模拟办案实训工具箱设计合理, 结构简 单, 使用方便, 箱体内设有的可抽出箱体并能向上翻折的玻璃板可以方便案件模拟人员进 行签名的仿制, 箱体内的抽屉可以防止仿制印章、 指纹贴贴纸。
7、等办案工具, 使案件模拟逐渐 向标准化、 流程化、 规范化前进。 附图说明 0009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0 图 1 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 图 2 是图 1 展开后的结构示意图。 0012 图中1.箱体, 2.门体, 3.盖板门, 4.支撑装置, 5.玻璃板, 6.抽屉, 7.把手, 21. 锁 扣槽, 31. 锁扣头。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 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 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0014 如图 1 2 所示的一种案件模拟实训工具箱,。
8、 包括箱体 1、 与箱体 1 活动连接的一 对门体 2 以及位于箱体 1 上的盖板门 3, 门体 2 与箱体 1 通过铰链连接, 盖板门 3 与箱体 1 之间设有连接支撑装置 4, 盖板门 3 的背面设有照明装置, 箱体 1 内设有可抽出箱体 1 并能 向上翻折的玻璃板 5 及至少一个抽屉 6, 玻璃板 5 位于抽屉 6 的上方。 说 明 书 CN 203814811 U 3 2/2 页 4 0015 进一步地, 在本实施例中, 门体 2 上设有锁扣槽 21。 0016 进一步地, 在本实施例中, 盖板门 3 上设有插入上述锁扣槽 21 的锁扣头 31。 0017 进一步地, 在本实施例中, 。
9、箱体 1 的两侧设有把手 7。 0018 具体操作时, 将盖板门 3 向上提起, 通过支撑装置 4 支撑住, 再将玻璃板 5 从箱体 1内抽出并向上翻折, 与盖板门3相抵, 可供案件模拟人员进行签名的仿制, 还可从玻璃板5 下方的抽屉 6 内拿取仿制印章、 指纹贴贴纸等办案工具, 箱体 1 两侧的把手 7 方便案件模拟 人员提拿。 0019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 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 相关工作人 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 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 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 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 性范围。 说 明 书 CN 203814811 U 4 1/2 页 5 图 1 说 明 书 附 图 CN 203814811 U 5 2/2 页 6 图 2 说 明 书 附 图 CN 203814811 U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