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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号 201610705250.4 (22)申请日 2016.08.22 (71)申请人 广西大学 地址 530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 塘区大学路100号 (72)发明人 不公告发明人 (74)专利代理机构 广西南宁公平专利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 45104 代理人 韦锦捷 (51)Int.Cl. A61K 36/47(2006.01) A61P 31/04(2006.01) A61K 31/43(2006.01) (54)发明名称 一种含地锦草和阿莫西林的畜禽用复方药 物 (。
2、57)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地锦草和阿莫西林的畜 禽用复方药物, 由阿莫西林和地锦草组成, 阿莫 西林和地锦草的重量比为1:3-1:10。 所述的阿莫 西林和地锦草的重量比优选为1:5。 本发明还要 求保护由上述畜禽用复方药物所制备成的复方 制剂。 本发明具备的有益效果是: 经试验研究证 明, 阿莫西林与地锦草以特定的重量比例联合使 用, 具有协同作用明显, 疗效快, 成本低等优点。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2页 CN 106176895 A 2016.12.07 CN 106176895 A 1.一种含地锦草和阿莫西林的畜禽用复方药物, 其特征在于, 由阿莫西林和地锦草组 成, 阿莫西林和地锦。
3、草的重量比为1:3-1: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地锦草和阿莫西林的畜禽用复方药物, 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 阿莫西林和地锦草的重量比为1:5。 3.由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畜禽用复方药物所制备成的复方制剂。 权 利 要 求 书 1/1 页 2 CN 106176895 A 2 一种含地锦草和阿莫西林的畜禽用复方药物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畜禽用复方药物技术领域, 尤其涉及一种含地锦草和阿莫西林的畜禽 用复方药物, 用于治疗畜禽由大肠埃希氏菌感染引起的疾病。 背景技术 0002 畜禽受大肠埃希氏菌感染后, 可致急性败血症、 腹膜炎、 肝炎、 肺炎、 肠炎等多部位 严重感染, 给畜禽。
4、养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阿莫西林、 诺氟沙星、 氟苯尼考等是防治此类 疾病的常用西药, 随着用药愈来愈泛滥, 其耐药菌株愈来愈多, 用药成本也越来越大, 但是 治疗效果及耐药情况并没有得到好转, 反而每况日下。 0003 经检索, 没有查询到将地锦草和阿莫西林联合用于治疗畜禽由大肠埃希氏菌感染 引起的疾病的相关报道。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含地锦草和阿莫西林的畜禽用复方药物, 其 协同作用明显, 能够消除大肠埃希氏菌对阿莫西林的耐药性, 提高治疗效果。 0005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 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含地锦草和阿莫西林的畜 禽用复方药物, 由阿莫西。
5、林和地锦草组成, 阿莫西林和地锦草的重量比为1:3-1:10。 0006 所述的阿莫西林和地锦草的重量比优选为1:5。 0007 本发明还要求保护由上述畜禽用复方药物所制备成的复方制剂。 0008 本发明具备的有益效果是: 经试验研究证明, 阿莫西林与地锦草以特定的重量比 例联合使用, 具有协同作用明显, 疗效快, 成本低等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0009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做进一步说明, 除特殊声明 外, 本发明所述的地锦草重量均为地锦草的干重。 0010 一、 地锦草对阿莫西林的耐药消除作用的测定 0011 1.测定方法 0012 按照重量比为1:1、 1:3、 。
6、1:5、 1:10、 1:30、 1:50分别配制地锦草与各种西药的混合 药液; 选取对西药耐药的菌株作为试验对象, 利用平板稀释法进行传代培养, 测定各处理药 液对耐药菌株的MIC变化情况; 同时设不加地锦草的西药为阳对照, 设不加地锦草及西药作 为阴对照。 0013 上述处理分别连续培养4代。 0014 2.试验结果 0015 连续培养4代后, 阴对照的处理平板是长菌的, 其他各药剂及混合药液对于大肠埃 希氏菌的MIC( g/mL)的结果统计如表1所示: 说 明 书 1/2 页 3 CN 106176895 A 3 0016 0017 由上表可知, 当阿莫西林与地锦草的重量比为1:3、 1。
7、:5和1:10时, 阿莫西林对耐药 大肠埃希氏菌的最小抑菌浓度分别减小32倍、 64倍、 32倍以上, 可见, 耐药大肠埃希氏菌对 阿莫西林的耐药性明显降低。 0018 而当阿莫西林与地锦草为其他重量比时, 阿莫西林对耐药大肠埃希氏菌的最小抑 菌浓度与不加地锦草的阳对照相比, 没有明显变化。 0019 二、 阿莫西林与地锦草联合使用的体外实验 0020 将阿莫西林和地锦草(粉)按照重量比为1:5混合, 制成散剂, 作为试验组; 另设阿 莫西林单剂及地锦草单剂作为对照组1和对照组2。 0021 试验对象为确诊感染了鸡大肠埃希氏菌疾病的鸡群。 0022 将发病鸡群分成3组给药。 试验组按照1g/kg饲料的添加量给药, 对照组1用阿莫西 林单剂按照0.2g/kg饲料的添加量给药, 对照组2用地锦草单剂按照1g/kg饲料的添加量给 药; 各组均持续用药5天。 0023 试验结果: 试验组的病鸡采食量有所增加, 无死亡, 使用5天后鸡群即可痊愈; 对照 组1的鸡群大多数仍呈病态, 有4的病鸡死亡; 对照组2的鸡群大多数也是仍呈病态, 有 11的病鸡死亡。 说 明 书 2/2 页 4 CN 106176895 A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