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旋转升降式货架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五金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货架。
背景技术
货架泛指存放货物的架子,在仓库设备中,货架是指专门用于存放成件物品的保管设备,随着现代工业的迅猛发展,物流量的大幅度增加,为实现仓库的现代化管理,改善仓库的功能,不仅要求货架数量多,而且要求具有多功能,并能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要求。
目前市场上的货架都有着固定的支架结构,对于摆放的物品的形状大小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使用者在存取物品时必须在相应的位置进行存取,因此存在着缺陷。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旋转升降式货架。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旋转升降式货架,它包括底座,支撑柱及旋转架;所述底座使用支架底座,所述底座中心设计有固定孔;所述支撑柱使用螺纹柱,所述支撑柱底端固定安装在所述底座的固定孔内;所述旋转架包括升降件及旋转托架,所述升降件使用滚动轴承,所述滚动轴承的内圈内壁设计为螺纹孔,所述滚动轴承的外圈外壁设计有旋转轨道,所述升降件旋转装配在所述支撑柱上;所述旋转托架设计为扇形,所述旋转托架的内端设计有对应所述旋转轨道的固定结构,所述旋转托架的内端旋转装配在所述旋转轨道内。
所述旋转托架设计为四个旋转扇形托架,所述旋转扇形托架的表面两个一组设计为互补的横向托架,所述旋转扇形托架设计有支撑所述横向托架的纵向支撑托架,同一组所述旋转扇形托架的所述支撑托架位置在同一直线上使得同一组所述旋转扇形托架能够合并为一个整合的扇形表面。
所述升降件内圈的高度大于所述升降件外圈的高度。
所述支撑住上设计有多个所述旋转托架配合使用。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使用者在使用所述旋转升降式货架时,当使用者需要存放较宽的物品时,由于同一组所述旋转扇形托架旋转能够合并为一个整合的扇形表面,所以使用者手动旋转所述旋转托架,使得所述旋转托架的承受面改变为所需大小,使用者可以通过旋转所述升降件,移动所述升降件的位置,由于所述升降件使用滚动轴承,所述滚动轴承的内圈内壁设计为螺纹孔,所述滚动轴承的外圈外壁设计有旋转轨道,所述升降件旋转装配在所述支撑柱上,所以所述物品在升降的过程中不会改变横向的位置;当使用者需要存放较高的物品时,使用者可以通过旋转所述旋转托架,合并上端所述旋转托架使得下端所述旋转托架拥有足够的垂直空间摆放物品;使用者可以通过改变所述旋转托架的形状,横向位置及纵向位置配合摆放物品,充分利用空间。
本发明的优点:通过改变所述旋转托架的形状,横向位置及纵向位置配合摆放物品,充分利用空间;同时利用螺纹的特点进行升降的定位,结构简单便捷。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旋转升降式货架主视图;
图2为实施例旋转升降式货架旋转托架的剖视图;
图3为实施例旋转升降式货架旋转托架的主视图;
其中,1-底座,2-支撑柱,3-旋转架,31-升降件,32-旋转托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发明的理解,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描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构成限定。
如图1、图2、图3所示,一种旋转升降式货架,它包括底座1,支撑柱2及旋转架3;所述底座1使用支架底座,所述底座1中心设计有固定孔;所述支撑柱2使用螺纹柱,所述支撑柱2底端固定安装在所述底座1的固定孔内;所述旋转架3包括升降件31及旋转托架32,所述升降件31使用滚动轴承,所述滚动轴承的内圈内壁设计为螺纹孔,所述滚动轴承的外圈外壁设计有旋转轨道,所述升降件31旋转装配在所述支撑柱2上;所述旋转托架32设计为扇形,所述旋转托架32的内端设计有对应所述旋转轨道的固定结构,所述旋转托架32的内端旋转装配在所述旋转轨道内。
所述旋转托架32设计为四个旋转扇形托架,所述旋转扇形托架的表面两个一组设计为互补的横向托架,所述旋转扇形托架设计有支撑所述横向托架的纵向支撑托架,同一组所述旋转扇形托架的所述支撑托架位置在同一直线上使得同一组所述旋转扇形托架能够合并为一个整合的扇形表面。
所述升降件31内圈的高度大于所述升降件31外圈的高度。
所述支撑住上设计有多个所述旋转托架32配合使用。
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使用者在使用所述旋转升降式货架时,当使用者需要存放较宽的物品时,由于同一组所述旋转扇形托架旋转能够合并为一个整合的扇形表面,所以使用者手动旋转所述旋转托架32,使得所述旋转托架32的承受面改变为所需大小,使用者可以通过旋转所述升降件31,移动所述升降件31的位置,由于所述升降件31使用滚动轴承,所述滚动轴承的内圈内壁设计为螺纹孔,所述滚动轴承的外圈外壁设计有旋转轨道,所述升降件31旋转装配在所述支撑柱2上,所以所述物品在升降的过程中不会改变横向的位置;当使用者需要存放较高的物品时,使用者可以通过旋转所述旋转托架32,合并上端所述旋转托架32使得下端所述旋转托架32拥有足够的垂直空间摆放物品;使用者可以通过改变所述旋转托架32的形状,横向位置及纵向位置配合摆放物品,充分利用空间。
上述实施例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发明,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转换的方式获得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