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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装置及系统.pdf

  • 上传人:b***
  • 文档编号:5997215
  • 上传时间:2019-04-02
  • 格式:PDF
  • 页数:9
  • 大小:584.58KB
  • 摘要
    申请专利号:

    CN201611010064.5

    申请日:

    2016.11.16

    公开号:

    CN106780015A

    公开日:

    2017.05.31

    当前法律状态:

    实审

    有效性:

    审中

    法律详情:

    实质审查的生效IPC(主分类):G06Q 40/04申请日:20161116|||公开

    IPC分类号:

    G06Q40/04(2012.01)I

    主分类号:

    G06Q40/04

    申请人:

    广州普惠创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汉; 刘云波

    地址: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17号701房

    优先权:

    专利代理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代理人:

    谭启斌;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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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本发明涉及资产交易系统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装置和系统。电票交易的交割都在线上完成,交易达成后,系统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准备指令,代付机构冻结贴现人账户资金并将信息反馈给交易系统,交易系统向持票人发送背书指令,并通过合作银行获取电票的中间状态。持票人背书日完成后,交易系统向贴现人发送签收指令,当合作银行反馈已签收指令,交易系统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指令;当合作银行反馈已拒收指令,交易系统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解除指令。过程中,持票人可以做背书和撤销操作,贴现人可以做签收和拒收操作,系统根据交易时段的划分,判断根据持票人和贴现人的不同操作,清晰记录持票人和贴现人的交易信用。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代付准备指令步骤:获取交易票据信息、交易额度信息、贴现方的代付机构信息和交易
    票据的合作银行信息,根据交易额度信息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准备指令,以便代付机构冻
    结贴现方账户中的资金;
    背书步骤:在收到代付机构反馈的代付已准备信息后,向持票人发出背书指令,向合作
    银行发出票据状态查询指令并持续监听银行的反馈信息以查询票据状态,然后开始计时,
    如果在预设时段T1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背书,则进入背书签收步骤;
    背书签收步骤:收到合作银行发出的已背书状态信息后,系统向贴现人发送背书签收
    指令并开始计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签收,则向代付机构发出
    代付指令,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拒收,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解除
    指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步骤包括持票人
    信用记录步骤: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则记录持票人背书超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签收步骤包括贴
    现人信用记录步骤:如果持票人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预设时段T2内签
    收,则记录贴现人签收超时,如果持票人在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拒收,则判断贴现人
    拒收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则记录贴现人非法拒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步骤中:如果持票
    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T2时段内完成签收或拒收,则进入延时时段
    T3,在延时时段T3中,允许持票人进行背书或撤销背书;允许贴现人签收或者拒收。
    5.一种线上电票交易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代付准备指令装置:获取交易票据信息、交易额度信息、贴现方的代付机构信息和交易
    票据的合作银行信息,根据交易额度信息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准备指令,以便代付机构冻
    结贴现方账户中的资金;
    背书装置:在收到代付机构反馈的代付已准备信息后,向持票人发出背书指令,向合作
    银行发出票据状态查询指令并持续监听银行的反馈信息以查询票据状态,然后开始计时,
    如果在预设时段T1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背书,则进入背书签收步骤;
    背书签收装置:收到合作银行发出的已背书状态信息后,系统向贴现人发送背书签收
    指令并开始计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签收,则向代付机构发出
    代付指令,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拒收,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解除
    指令。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装置包括持票人
    信用记录装置: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则记录持票人背书超时。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签收步骤包括贴
    现人信用记录装置:如果持票人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预设时段T2内签
    收,则记录贴现人签收超时,如果持票人在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拒收,则判断贴现人
    拒收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则记录贴现人非法拒收。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书装置中:如果持票
    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T2时段内完成签收或拒收,则进入延时时段
    T3,在延时时段T3中,允许持票人进行背书或撤销背书;允许贴现人签收或者拒收。
    9.一种线上电票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执行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的方法。

    说明书

    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装置及系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资产交易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分类交易系统的买方子系统中
    的报价方法、装置和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电票交易技术采用的是银行担保模式,交易前,电票交易双方需要先到同一
    家银行开设资金账户,贴现人先将交易款项划转到指定资金账户,资金呈冻结状态;持票人
    通过银行企业管理平台查询到账冻结交易后,向贴现人背书电票,贴现人签收票据后,进入
    银行系统申请解冻交易款,银行解冻完成,持票人方可自由将资金提现到指定银行账户。

    该银行担保模式下,整个交易流程人工介入环节多,且交易双方都需要在同一家
    银行开设资金账户,持票人在背书前需要人工查看贴现人资金是否成冻结状态,背书完成
    后需要到平台完成确认;贴现人签收后,需人工去银行系统申请解冻交易款,解冻款进入持
    票人在银行开设的资金账户,持票人需要人工提现到指定账户。人工介入的环节太多影响
    了交易效率的提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能够便捷、高效处
    理电票交易的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提供了一种线上电票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代付准备指令步骤:获取交易票据信息、交易额度信息、贴现方的代付机构信息和
    交易票据的合作银行信息,根据交易额度信息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准备指令,以便代付机
    构冻结贴现方账户中的资金;

    背书步骤:在收到代付机构反馈的代付已准备信息后,向持票人发出背书指令,向
    合作银行发出票据状态查询指令并持续监听银行的反馈信息以查询票据状态,然后开始计
    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1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背书,则进入背书签收步骤;

    背书签收步骤:收到合作银行发出的已背书状态信息后,系统向贴现人发送背书
    签收指令并开始计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签收,则向代付机构
    发出代付指令,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拒收,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
    解除指令。

    其中,所述背书步骤包括持票人信用记录步骤: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
    成背书,则记录持票人背书超时。

    其中,所述背书签收步骤包括贴现人信用记录步骤:如果持票人在预设时段T1内
    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预设时段T2内签收,则记录贴现人签收超时,如果持票人在时段T1
    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拒收,则判断贴现人拒收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则记录贴现人非法拒
    收。

    其中,所述背书步骤中: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T2
    时段内完成签收或拒收,则进入延时时段T3,在延时时段T3中,允许持票人进行背书或撤销
    背书;允许贴现人签收或者拒收。

    还提供了一种线上电票交易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代付准备指令装置:获取交易票据信息、交易额度信息、贴现方的代付机构信息和
    交易票据的合作银行信息,根据交易额度信息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准备指令,以便代付机
    构冻结贴现方账户中的资金;

    背书装置:在收到代付机构反馈的代付已准备信息后,向持票人发出背书指令,向
    合作银行发出票据状态查询指令并持续监听银行的反馈信息以查询票据状态,然后开始计
    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1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背书,则进入背书签收步骤;

    背书签收装置:收到合作银行发出的已背书状态信息后,系统向贴现人发送背书
    签收指令并开始计时,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签收,则向代付机构
    发出代付指令,如果在预设时段T2中查询到票据状态改变为已拒收,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
    解除指令。

    其中,所述背书装置包括持票人信用记录装置: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
    成背书,则记录持票人背书超时。

    其中,所述背书签收步骤包括贴现人信用记录装置:如果持票人在预设时段T1内
    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预设时段T2内签收,则记录贴现人签收超时,如果持票人在时段T1
    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拒收,则判断贴现人拒收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则记录贴现人非法拒
    收。

    其中,所述背书装置中:如果持票人未在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且贴现人未在T2
    时段内完成签收或拒收,则进入延时时段T3,在延时时段T3中,允许持票人进行背书或撤销
    背书;允许贴现人签收或者拒收。

    还提供一种线上电票交易系统,执行线上电票交易任意一项的方法。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交易方法在交易过程中,向合作银行询问票据状态信息的变更,并据此
    向代付机构、持票方和贴现方分别发送相应指令,在该过程中,代付机构只接受系统推送的
    指令,不依赖于贴现人的指令,确保资金转移的安全;而且整个过程只有持票和贴现人需要
    进行相应的简单操作,其他流程完全通过系统实现,无需中间人员介入,确保整个交易的效
    率。

    附图说明

    利用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任何限
    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以下附图获得
    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线上电票交易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以下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基于分类交易系统中买方子系统中的报价系统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便于说明,本
    系统的资产以电票为例,包括但不限于银承电票、商承电票。

    为了促进交易并使系统能够自动匹配促成交易,本系统一方面分为买方子系统和
    卖方子系统,另一方面将交易者区分为询价方和报价方,询价方是指交易的发起方,根据交
    易意愿发布(向所有用户端广播)的关于待交易资产的交易品种及价格的信息为询价信息,
    报价方是指对询价信息进行响应并给出报价的一方,其为响应询价信息而发出的信息为报
    价信息。

    针对询价方和报价方,本系统存在询价功能模块和报价功能模块,此外,为了给询
    价方和报价方建立信息链接,本系统还设置有用于显示询价信息的行情模块。对应于买方
    子系统和卖方子系统,行情显示模块被分为买方行情子模块和卖方行情子模块,买方行情
    子模块配置有买方行情界面,卖方行情子模块配置有卖方行情界面,为了便于用户使用,买
    方行情界面和卖方行情界面集合形成行情界面,在行情界面中设置有切换按钮,用户通过
    切换按钮可以切换买方行情界面和卖方行情界面。

    此外,在生成并发布询价信息时,系统还会将询价方的交易条件信息与该询价信
    息进行关联,并根据预设部分显示该询价信息的交易条件(需要符合本国的法律、法规)信
    息。这些交易条件信息可以是来自询价方询价时输入的条件,例如交割期限、最低交易数量
    等交易条件信息,还可以是系统默认保存记录的条件信息,例如询价方的身份信息。(注:在
    票据交易中,交易者的身份信息是影响交易可靠性的重要因素,因此是一项重要的交易条
    件,如果是在其他资产类型中,则可以根据交易的特殊性灵活的设置其所默认的交易条件
    信息)。

    由于询价方是交易的发起方,询价功能模块包括询价方输入询价价格和交易条件
    信息的询价界面,该询价界面包括卖方询价界面和买方询价界面,用户可以通过询价界面
    上“卖方市场”按钮和“买方市场”按钮来切换卖方询价设界面和买方询价界面。对于询价
    方,由于询价方是交易的发起人,其难以在发起时设定的交易价格总是期望尽可能的有利
    于自己,但是过于有利询价方的价格设定又难以吸引报价方报价,询价方需要在这两者间
    寻求平衡,但这种询价具有较大的主观因素,难以实现最优的市场化定价,为此,本系统还
    设置有自动询价模块,该自动询价模块供询价方预设询价基准值、询价阈值、逐次调价幅度
    和调价周期,在询价方预设上述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发布询价信息,询价信息一开始的询价
    价格是询价基准值,发布信息后,如果在一个调价周期内没有收到针对该询价信息的报价
    信息,则以逐次调价幅度调整价格,直至出现针对该询价信息的报价信息,或者询价价格高
    于预设的询价阈值。这样,询价方就能够在一个询价范围(询价基准值和询价阈值之间)中
    由系统自动的感知市场的反应,从而使询价方的询价价格更加符合市场化定价。

    此外,为了便于报价方进行报价,本系统为询价信息配置报价端口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为行情界面中显示的每条询价信息配置报价链接,用户通过点击询价信息即可进入
    针对该询价信息对应的报价窗口来进行报价,该种报价方法可以将票据资产打包卖出,资
    产打包分为整包和零售包,询价方选择成交时,整包必须批量买入,零售包可以选择部分买
    入;另一种是向用户提供自动报价模块,自动报价模块生成自动报价界面供用户预设自动
    报价信息,然后记录用户预先输入的预设报价信息,这些报价信息包括定制交易条件信息、
    交易价格信息等,其中定制交易条件信息包括询价方的授信额度信息、授信名单信息、交易
    品种信息、权属人信息、兑付人信息、资产数量信息、地域信息、交付方式信息、交付时间信
    息和信用评级信息等信息,这些定制交易条件信息部分是由报价方在预设报价时输入的,
    部分则是系统根据报价方的交易保证金信息和/或身份信息来自动生成的(如资产数量信
    息、信用评级信息等)。系统在收到新的询价信息时,会查找出自动报价模块中所有匹配该
    询价信息的预设报价信息,并根据预设报价信息自动生成针对该询价信息的报价信息。为
    了确保采用自动报价的报价方的权益,本系统在用户预设报价信息时引导用户预设报价信
    息时预设交易阈值,在自动报价时会判断交易阈值是否相比询价值更利于报价方,如果是,
    则按询价值报价,如果否,则认为该预设报价信息不匹配该询价信息。需要说明的是,该自
    动报价模块也同样分为买方自动报价模块和卖方自动报价模块,买方自动报价模块归属于
    买方子系统,卖方自动报价模块归属于卖方子系统,也就是说,不同的报价信息被限定在不
    同的子系统,不会对另外的系统产生干扰。类似于行情显示模块,自动报价模块具有报价预
    设界面,该报价预设界面包括卖方报价预设界面和买方报价预设界面,用户可以通过报价
    预设界面上“卖方市场”按钮和“买方市场”按钮来切换卖方报价预设界面和买方报价预设
    界面。

    对于报价方提出的报价信息(无论是通过行情界面的链接提交的手动报价信息还
    是自动报价模块提交的自动报价信息),系统会收集并发送给询价方,供寻价方挑选出最优
    的交易对手,以达成交易。由于针对同一询价信息会有多条报价信息进行响应,因此该系统
    还具有竞价功能模块,该竞价功能模块会将目前所有的报价信息中的最优价(最有利于询
    价方的报价)反馈给报价方(可以是正在进行手动报价的报价方,也可以是自动报价模块),
    由报价方根据当前其他报价信息来进行竞价,从而使交易能够更加真实的体现交易双方的
    意愿。

    为了适应前述自动报价模块,竞价模块也相对应的配置有自动竞价功能,该自动
    竞价功能是让用户在设置预设报价信息时还预设逐次变化幅度;竞价时,在收到竞价功能
    模块反馈的最优价,会判断该预设报价信息的当前报价是否为目前所有报价方的报价中的
    最有利于询价方的报价,如果是,则维持当前报价,如果否,则根据逐次变化幅度调整报价
    值,并在调整后再次判断调整后的报价是否为目前所有报价方的报价中的最有利于询价方
    的报价,直至报价等于交易阈值。通过该自动竞价功能,报价方能够更加合理的预设自己的
    博弈方案,从而能够在预设的报价中也充分的反映出自己的交易意愿,实现风险与收益匹
    配的最大化。

    本系统通过买方子系统和卖方子系统严格的将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区分开来,因
    而在买方子系统(即卖方市场),询价方必然是卖方,报价方必然是买方;在买方子系统(即
    买方市场),询价方必然是买方,报价方必然是卖方。在买方子系统(即买方市场),询价方必
    然是买方,报价方必然是卖方。交易者在不同的市场可以同时具有报价方和询价方两种角
    色。在卖方市场,拥有资产卖出需求,则为询价方,拥有资产买入需求,则为报价方;在买方
    市场,拥有资产买入需求,则为询价方,拥有资产卖出需求,则为报价方。在不同的市场中,
    通过设置针对询价信息的报价端口,交易匹配过程被严格的限定为:询价——报价——询
    价方选择合适的交易者——交易;在明确的交易匹配过程下,系统也就能够实现自动匹配,
    而交易者在交易过程中表达的交易意愿(即卖方/买方提出的询价价格或报价价格信息)也
    能够被明确的分类记录,从而清晰体现出交易行情。

    交易达成后,系统向代付机构发送冻结贴现人资金指令,冻结额度包括成交金额+
    交易平台手续费+代付机构手续费,冻结后反馈信息给交易系统,交易系统据此向持票人发
    送背书通知信息,并开始持票人背书倒计时,持票人需在规定的预设时段T1内完成电票背
    书。持票人背书发生两种情形:情形一:规定预设时段T1内完成背书。系统将收到合作银行
    反馈的“已背书”信息,生成签收通知信息发送贴现人,并开始贴现人签收倒计时,贴现人需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收。情形二:持票人在预设时段T1内未完成背书。规定时间到后,系统
    未收到合作银行反馈的任何信息,记录持票人背书超时1次。系统自动进入贴现人签收倒计
    时,交易继续(如果到延长期末都未背书,则交易结束)。

    系统通过合作银行获得电票已背书信息,通知贴现人签收并开始贴现人倒计时,
    贴现人需要在预设时段T2内完成签收。贴现人签收会出现如下三种情形:情形一:预设时段
    T2内,签收。合作银行反馈“已签收”信息,系统向代付机构发送代付指令。情形二:预设时段
    T2内,未签收。规定时间到时,系统未收到任何由合作银行反馈的签收(拒收)信息,进入交
    易延时时段T3,延时时段T3内可以达成交易、也可以解除交易,此时需记录贴现人签收超时
    1次(前提是持票人背书未超时)。系统生成通知信息,督促持票人撤回背书,督促贴现人快
    速签收。延时时段T3中:如果系统收到合作银行状态变更信息:(1)合作银行反馈“已签收”
    信息,系统向代付机构发送资金代付指令;(2)合作银行反馈“已撤回”信息,交易结束,系统
    向代付机构发送资金代付解除指令;(3)合作银行反馈“已拒收”信息,系统向代付机构发送
    资金代付解除指令。如果延时时段T3结束时,合作银行并未反馈任何结果,系统不做任何操
    作,待日终处理。情形三:规定时间内,拒收。合作银行反馈“拒收”信息,系统比对拒收电票
    和合同上达成交易的电票信息是否一致:一致,则向代付机构发送资金代付解除指令;不一
    致,则需要记录贴现人非法拒收增加1次,再向代付机构发送资金代付解除指令。流程图如
    图1所示。

    此外,系统包括的报价功能模块、询价功能模块和行情显示模块均分别配置有分
    属于买方子系统和卖方子系统的子模块,因此该软件系统在各个功能模块都为用户提供了
    清晰的卖方子系统和买方子系统的交互端和入口,提高了用户操作的便捷性。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发明保
    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作了详细地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
    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实
    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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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 线上 交易 方法 装置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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