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镇纸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镇纸技术领域,具体为集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镇纸。
背景技术
镇纸是书画爱好者常使用的工具,将镇体压住宣纸的一角,以防在书法和绘画过
程中纸张晃动影响发挥。传统镇纸一般采用铜、铁、玉、竹、木等材料制作,常见的多为长方
条形。现有镇纸的形状和结构都相对简单,功能单一缺少工艺品的精致,不能满足人们对文
具多功能性的要求。
现有中国专利CN202986578U公开了一种镇纸,由凹槽一、凹槽二、圆形镇面、凹槽
三、圆形镇体组成,镇体上方留有圆形镇面,圆形镇面上留有凹槽一、凹槽二与凹槽三,使用
时,书画爱好这用手指抓住圆形镇面上的凹槽一、凹槽二、与凹槽三,将圆形镇体压住宣纸
一角。
上述现有技术虽设置凹槽便于镇纸提握,但是没有增加镇纸的功能。提供一款集
多功能性与美观性于一体的镇纸,符合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多种功能的多功能镇纸,有效提高镇纸的多功能性和实用
性。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上述问
题:
多功能镇纸,包括镇纸本体,所述镇纸本体为圆柱结构,顶部开有置物槽,底面为
可成像的镜面。镇纸本体具有传统镇纸固定纸张,维持直面平整的功能;置物槽的设计能为
镇纸增加笔架和手机架等固定物体的功能;底部的镜面结构能添加镜子的功能。
作为本发明上述多功能镇纸的改进,所述镇纸本体的轮廓边设置圆滑的倒角。镇
纸本体各轮廓打磨为光滑的倒角,不会割伤手掌;密度大的材质制作可缩小镇纸体积,可制
作成适合的尺寸作为手玩来把玩。
作为本发明上述多功能镇纸的改进,所述置物槽靠近镇纸本体的边缘设置,另一
侧设置固定孔,固定孔可活动连接有用于固定置物槽内物体的支撑杆。支撑杆的设计与手
机架的结构类似,当置物槽中放置手机等平面尺寸较大的物体时,需要背部提供支撑达到
三角稳定结构,设置背部的支撑杆能较好的稳定置物槽内放置的物体。
作为本发明上述多功能镇纸的改进,支撑杆底部、固定孔内设置螺纹结构,固定孔
与支撑杆螺纹连接。螺纹连接方式结构稳定,避免支撑杆晃动掉落。
作为本发明上述多功能镇纸的改进,所述支撑杆顶部为半球形结构的支撑球面。
采用顶部为球面结构的支撑杆便于杆体的安装,避免支撑杆安装角度的选取;特别是当采
用螺纹连接时,旋转的角度根据松紧程度会有偏差,支撑杆顶部采用球面结构可克服旋转
角度的影响。
作为本发明上述多功能镇纸的改进,采用整块金属或表面镀有金属的材料制作,
底面为抛光面。金属材料密度大,在保证重量的同时减少镇纸的体积;底面为金属抛光面,
光滑而没有接缝,不会刮伤纸张;且金属面反光度高、成像好,可担任镜子的功能。
作为本发明上述多功能镇纸的改进,所述镇纸本体采用合金钢金属材质。镇纸本
体可以采用任意经抛光后反光性能较好的金属材料,但是合金钢材料抛光后具有较好的反
光性能,能清晰的成像。金属热处理可改变金属材料表面或内部的显微组织结构,来控制、
提高其性能的一种工艺,经过热处理的合金钢材料具有更好的硬度和光泽。
本发明的优点与效果是:
1、本发明在镇纸的功能上添加了置物、手玩、镜子的功能,使得镇纸本体兼具了四
项功能,有效提高了镇纸的功能性,满足对物品多功能性的要求。
2、镇纸采用密度大,硬度高的金属材料加工而成,能在保证重量的同时减少镇纸
的体积;由整块金属材料制成的镇纸线条连贯,小巧精致。
本发明提供的多功能镇纸,可有效提高镇纸的多功能性和实用性,具有一定的观
赏收藏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多功能镇纸示意图;
图2为多功能镇纸底部示意图。
图号标识:1、镇纸本体,1-1、置物槽,1-2、镜面,1-3、固定孔,1-4、倒角,2、支撑杆,
2-1、支撑球面。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这些实施例。
本实施例所述多功能镇纸,如附图1和附图2所示,包括圆柱结构的镇纸本体1,其
顶部一侧开有水平的置物槽1-1,置物槽1-1靠近镇纸本体1的边缘。另一侧设置固定孔1-3,
孔内螺纹连接一根圆柱型支撑杆2,支撑杆2可采用棱柱、圆柱等多种形状,圆柱杆表面圆
滑,可避免划伤手。支撑杆2用于固定置物槽1-1内物体,其顶部圆滑作为支撑球面2-1,支撑
球面2-1,为置物槽1-1中的物体提供背向支撑力。
如附图2所示,镇纸本体1采用由整块合金钢材料制作,镇纸本体1的高度为1.5cm,
金属材料密度高,能减少镇纸的尺寸大小。镇纸本体1的底面经过抛光等处理成为成像较好
的镜面1-4,其制作可采用任何金属材料,其中的不锈钢材料经抛光后反光性能较好,能更
好的担任镜子的功能。
如附图1所示。镇纸本体1的轮廓边设置圆滑的倒角1-4,倒角1-4使镇纸边缘光滑
而不会割伤使用者;同时因采用密度大的金属制作,镇纸尺寸小,具有一定重量,边角光滑,
可作为手玩进行把玩。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详细说明,但并不局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
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仍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