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井下煤矿运输简易皮带机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煤矿运输应用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井下煤矿运输简
易皮带机。
背景技术
带式输送机是现代物料连续运输的重要设备,是连续运动的无端
输送带运送货物的机械,用胶带作为输送带的带式输送机称为胶带输
送机,简称胶带机。它是提升和运输机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结
构简单、成本低、运输距离长、效率高的优点。其主要用于冶金、采
矿、煤炭、电站、港口以及工业企业。它将为我国各矿业装卸工作的
机械化、现代化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但现有技术中煤矿井下普掘矸煤运输设备以刮板输送机为主,
其缺陷是容易出现卡链条、断链条、机头链轮断齿,卡刮板、断刮板、
底链易出槽等故障。另外,由于机器笨重,安装撤除环节复杂,设备
故障率高,造成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配件投资多等问题。
再者是刮板运行过程中矸石与刮板对溜槽的挤压或刮卡,容易产生火
花,形成安全隐患,不利于安全生产。
发明内容
现有技术难以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
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井下煤矿运输简易皮带机。
为实现该技术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井下煤矿运
输简易皮带机,包括自动滚筒、皮带拖轮、平托辊、机体、三联托辊、
回转滚筒、张紧装置、游动车、阻燃胶带、支架、挡煤板、机尾和承
载架;所述机体两侧分别焊接自动滚筒和回转滚筒;所述回转滚筒安
装在机尾上,两个回转滚筒之间通过阻燃胶带链接;所述阻燃胶带中
部支架和承载架,支架上端通过纵梁支撑,承载架上端与阻燃胶带连
接处设有挡煤板;所述机体的底柱上还安装有皮带拖轮、平托辊、张
紧装置和游动车,回转滚筒上的阻燃胶带连接在游动车上,且在游动
车的另一端通过钢丝绳连接张紧装置;所述皮带拖轮与设置在机体底
部的回转滚筒通过阻燃胶带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承载架上端还安装通过固定
胶带的弹簧缓冲托辊。
进一步,所述机体上表面与阻燃胶带之间通过若干个三联托辊支
撑链接。
进一步,所述整个装置设置了三个回转滚筒。
进一步,所述自动滚筒和回转滚筒均采用高强度的整体铸焊结
构,滚筒表面镀有花纹型包胶。
进一步,所述自动滚筒内部设有步进电机,步进电机采用驱动电
路控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该井下煤矿运输简
易皮带机,通过驱动电机空载起动,大大降低了对驱动电机的技术要
求,提高了驱动电机的使用寿命,同时满足起动时输送机对加速度的
要求,实现软起动,从而减小输送带的动态张力,延长输送带的使用
寿命;结构简单、操作装拆卸方便、成本低、设备安全可靠,在煤矿
井下广泛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自动滚筒、2皮带拖轮、3平托辊、4机体、5三联托辊、
6回转滚筒、7张紧装置、8钢丝绳、9游动车、10张紧仓、11阻燃
胶带、12纵梁、13支架、14挡煤板、15机尾、16承载架和17弹簧
缓冲托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
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
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
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
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说明书附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井下煤矿运输简易
皮带机,包括自动滚筒1、皮带拖轮2、平托辊3、机体4、三联托辊
5、回转滚筒6、张紧装置7、游动车9、阻燃胶带11、支架13、挡
煤板14、机尾15和承载架16;所述机体4两侧分别焊接自动滚筒1
和回转滚筒6;所述回转滚筒6安装在机尾15上,两个回转滚筒6
之间通过阻燃胶带11链接;所述阻燃胶带11中部支架13和承载架
16,支架13上端通过纵梁12支撑,承载架16上端与阻燃胶带11连
接处设有挡煤板14;所述机体4的底柱上还安装有皮带拖轮2、平托
辊3、张紧装置7和游动车9,回转滚筒6上的阻燃胶带11连接在游
动车9上,且在游动车9的另一端通过钢丝绳8连接张紧装置7;所
述皮带拖轮2与设置在机体4底部的回转滚筒6通过阻燃胶带11连
接。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承载架16上端还安装通过
固定阻燃胶带11的弹簧缓冲托辊17;所述机体4上表面与阻燃胶带
11之间通过若干个三联托辊5支撑链接;所述整个装置设置了三个
回转滚筒6;所述自动滚筒1和回转滚筒6均采用高强度的整体铸焊
结构,滚筒表面镀有花纹型包胶;所述自动滚筒1内部设有步进电机,
步进电机采用驱动电路控制。
本发明的使用原理:自动滚筒1和回转滚筒6由步进电机带动后,
依靠滚简与阻燃胶带11之间的摩擦力,拖动阻燃胶带11作循环运动。
经装料装置落到阻燃胶带11上的物料随着带的运动而被运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然而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
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
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
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
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
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
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
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
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