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CD吸振器装置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结构研究实验装置,尤其涉及一种LCD吸振器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工程技术和材料科学的发展,高层大楼、高耸塔架结构越来越向轻型化、柔性
化发展。这类柔性结构因为固有频率较低,受风荷载影响较大,在风荷载作用下,横向位移
和结构内力较大,极易引起破坏。现有技术有以下几种:
目前的LCD装置主要依靠U型管里的液体振荡耗散能量,传递函数为单峰函数,减
振频域窄;
有些改进的MLCD装置主要是通过增加附属装置来改变系统阻尼,并不改变LCD系
统的频率,减振频域不变;
通过简单的增加阻尼的方法改进LCD尽管提高能量耗散能力,但减振效果并不能
明显改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LCD吸振器装置。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本发明包括U型管、弹簧、金属球和沾滞阻尼器,所述弹簧的一端与所述U型管的内
壁固定,所述弹簧的另一端与所述金属球连接,所述金属球的另一端与所述沾滞阻尼器的
一端连接,所述沾滞阻尼器的另一端与所述U型管内的另一端内壁固定,所述U型管内灌装
液体。
进一步,所述弹簧、金属球和沾滞阻尼器均位于所述U型管内的中部;所述液体为
水。
本发明计算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运动方程为
式中ms为结构体的质量,ρ为U型管内液体的密度,A为U型管横截面面积,h为系统
静止时液体高度,b为U形管的水平部分长度,cs为结构的阻尼,ks为结构的刚度,kb为与小球
相连弹簧的刚度,xs为结构的振动位移,xb为小球的振动位移,y为液面振动高度,Fs为作用
在结构上的外力,ct为液体与U形管摩擦的耗散阻尼系数,cb为与小球相连的粘滞阻尼器的
阻尼系数,deq为小球与液体摩擦的耗散阻尼系数,g为重力加速度;
若对方程(1)-(3)中各物理参数进行如下无量纲化
α=ρA(2h+b)/ms,η=kb/ks,β1=ωl/ωs,β2=ωb/ωs,
μ=b/(2h+b),
ct=2ρA(2h+b)ξlωl,deq=2ξdωbmb,cb=2ξbωbmb (4)
则方程(1)-(3)可重写为
则安装有本设计MLCD的结构响应幅值与未安装的结构响应幅值比
在实际应用设计中通过增减液体调节β1,通过设计小球的质量mb以及与小球相连
弹簧的刚度kb调节β2和λ,可根据(8)式求出最佳设计。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是一种LCD吸振器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用于高耸结构的减震,保
护高楼或高塔在风振和地震中不受破坏。主要在U型管内增加一个弹簧质量系统,当固定于
结构上随结构横向振动时,LCD内的液体耗散能量,起减振作用,弹簧质量系统起吸振作用。
其优点(1)振动的弹簧振子与液体相互摩擦,增加系统的能量耗散能力;(2)设计弹簧质量
系统的固有频率与LCD的频率,使得被保护结构的传递函数成三波峰函数,增加了减振频率
范围;(3)大幅提高吸振减振能力,减小被保护结构的振动;(4)制造简单,造价便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正视图;
图2是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3是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应用图。
图中:1-U型管、2-弹簧、3-金属球、4-沾滞阻尼器、5-液体、6-震动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发明包括U型管、弹簧、金属球和沾滞阻尼器,所述弹簧的
一端与所述U型管的内壁固定,所述弹簧的另一端与所述金属球连接,所述金属球的另一端
与所述沾滞阻尼器的一端连接,所述沾滞阻尼器的另一端与所述U型管内的另一端内壁固
定,所述U型管内灌装液体。
进一步,所述弹簧、金属球和沾滞阻尼器均位于所述U型管内的中部;所述液体为
水。
本发明计算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运动方程为
式中ms为结构体的质量,ρ为U型管内液体的密度,A为U型管横截面面积,h为系统
静止时液体高度,b为U形管的水平部分长度,cs为结构的阻尼,ks为结构的刚度,kb为与小球
相连弹簧的刚度,xs为结构的振动位移,xb为小球的振动位移,y为液面振动高度,Fs为作用
在结构上的外力,ct为液体与U形管摩擦的耗散阻尼系数,cb为与小球相连的粘滞阻尼器的
阻尼系数,deq为小球与液体摩擦的耗散阻尼系数,g为重力加速度;
若对方程(1)-(3)中各物理参数进行如下无量纲化
α=ρA(2h+b)/ms,η=kb/ks,β1=ωl/ωs,β2=ωb/ωs,
μ=b/(2h+b),
ct=2ρA(2h+b)ξlωl,deq=2ξdωbmb,cb=2ξbωbmb (4)
则方程(1)-(3)可重写为
则安装有本设计MLCD的结构响应幅值与未安装的结构响应幅值比
在实际应用设计中通过增减液体调节β1,通过设计小球的质量mb以及与小球相连
弹簧的刚度kb调节β2和λ,可根据(8)式求出最佳设计。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
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
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
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
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