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叶蚊香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蚊香, 尤其涉及一种艾叶蚊香。背景技术 蚊香是一种驱蚊物, 其中的药物被点燃后所发出的烟可赶走蚊子或熏死蚊子。我 国点蚊香有非常悠久的历史, 传统的蚊香分线香和盘香两种。
然而大多数蚊香的有效成份是除虫菊脂杀虫剂, 以及有机填料、 黏合剂、 染料和其 他添加剂等, 蚊香燃烧的烟里因此含有许多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有可能诱发哮喘等疾病。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之一提供一种艾叶 蚊香, 对蚊子具有较强的驱杀作用, 并且不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本发明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
一种艾叶蚊香, 由下述组分按重量份组成 : 艾叶 70-80 份, 茵陈 20-25 份, 芫花 3-6 份, 阿魏 1-3 份, 榆树皮 15-25 份, 檀香 1-3 份, 樟木 35-40 份, 薄荷 1-3 份, 沉香 4-6 份, 西 红花 1-3 份, 麝香 0.5-1.5 份。
优选的, 一种艾叶蚊香, 由下述组分按重量份组成 : 艾叶 70-80 份, 茵陈 20-25 份, 芫花 3-6 份, 阿魏 1-3 份, 榆树皮 15-25 份, 檀香 1-3 份, 樟木 35-40 份, 薄荷 1-3 份, 沉香 4-6 份, 西红花 1-3 份, 麝香 0.5-1.5 份, 藜芦 2-4 份, 党参 0.5-1.5 份。
本发明的中药蚊香可以采用本行业常规方法制备而成。 例如, 将上述各组分, 分别 干燥粉碎成 80-120 目的粉末, 按照配比称取各组分, 加水充分混合均匀成泥浆, 将泥浆放 入制香机挤出成型后烘干, 即可制得本发明的艾叶蚊香。
具体的, 在本发明中,
艾叶, 为菊科植物艾的干燥叶。记载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一部 -61。
茵陈, 本品为菊科植物滨蒿或茵陈蒿的干燥地上部分。 记载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典》 2005 年版一部 -166。
芫花, 为瑞香科植物芫花的干燥花蕾。记载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一 部 -109。
阿魏, 为伞形科植物新疆阿魏或阜康阿魏的树脂。记载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一部 -131。
榆树皮, 为榆科植物榆树的干燥树皮或根皮。记载于 《实用中草药彩色图集》 第四 册, 民族出版社 《藏汉大辞典》 1985 年版。
檀香, 为檀香科植物檀香树干的心材。记载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一 部 -264。
樟木, 常绿乔木, 树皮黄褐色, 有不规则的纵裂纹, 主产长江以南及西南各地。 冬季 伐树劈碎或锯成块状, 晒干或风干。木材块状大小不一, 表面红棕色至暗棕色, 横断面可见年轮。质重而硬。有强烈的樟脑香气, 味清凉, 有辛辣感。
薄荷, 本品为唇形科植物薄荷的干燥地上部分。记载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一部 -261。
沉香, 为瑞香科植物白木香含有树脂的木材。记载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一部 -128。
西红花, 为鸢尾科植物番红花的干燥柱头。记载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 版一部 -86。
麝香, 为鹿科动物林麝、 马麝或原麝成熟雄体香囊中的干燥分泌物。记载于 《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一部 -266。
藜芦 ( 学名 : Veratrum nigrum L.) 百合科藜芦属的植物, 多年生草本。功效 : 清 热解毒、 杀虫。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一部中亦多处有记载。
党参, 为桔梗科植物党参、 素花党参或川党参的干燥根。记载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典》 2005 年版一部 -199。
本发明完全由天然野生中草药制成, 艾叶、 茵陈、 芫花和阿魏复配, 在燃烧过程中 散发的气味能够抑制、 杀灭病毒病菌, 预防呼吸道疾病, 增强人体免疫功能, 驱灭蚊虫 ; 榆树 皮、 檀香和樟木制成的粉末使蚊香成型且兼做燃烧基质, 并且檀香、 樟木、 薄荷、 沉香、 西红 花和麝香在燃烧过程中, 不但清新空气, 并能除毒抑菌, 特别能够有效驱灭蚊虫, 更为关键 的是长期使用本发明并不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特别的,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一部中特别指出 : 党参不宜与藜芦同 用。然而经过发明人大量实验后发现, 在蚊香中同时添加党参与藜芦不但能够增加驱蚊效 果, 而且并不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实验证明, 本发明对黄金色葡萄球菌、 痢疾杆菌、 结核杆菌、 绿脓杆菌、 炭疽杆菌、 肝炎杆菌等多种病菌有一定的抑制、 杀灭作用, 特别是对于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病毒细菌 具有很强的灭杀效果, 对蚊子具有较强的驱杀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1 :
称取 : 艾叶 70 公斤, 茵陈 25 公斤, 芫花 3 公斤, 阿魏 3 公斤, 榆树皮 15 公斤, 檀香 3 公斤, 樟木 35 公斤, 薄荷 3 公斤, 沉香 4 公斤, 西红花 3 公斤, 麝香 0.5 公斤。
将上述各组分分别干燥粉碎成 80-120 目的粉末, 加水充分混合均匀成泥浆, 将泥 浆放入制香机挤出成型后烘干, 即可制得本发明的艾叶蚊香。
实施例 2 :
称取 : 艾叶 80 公斤, 茵陈 20 公斤, 芫花 6 公斤, 阿魏 1 公斤, 榆树皮 25 公斤, 檀香 1 公斤, 樟木 40 公斤, 薄荷 1 公斤, 沉香 6 公斤, 西红花 1 公斤, 麝香 1.5 公斤。
将上述各组分分别干燥粉碎成 80-120 目的粉末, 加水充分混合均匀成泥浆, 将泥 浆放入制香机挤出成型后烘干, 即可制得本发明的艾叶蚊香。
实施例 3 :
称取 : 艾叶 75 公斤, 茵陈 23 公斤, 芫花 5 公斤, 阿魏 2 公斤, 榆树皮 20 公斤, 檀香 2 公斤, 樟木 38 公斤, 薄荷 2 公斤, 沉香 5 公斤, 西红花 2 公斤, 麝香 1 公斤, 藜芦 3 公斤, 党参 1 公斤。
将上述各组分分别干燥粉碎成 80-120 目的粉末, 加水充分混合均匀成泥浆, 将泥 浆放入制香机挤出成型后烘干, 即可制得本发明的艾叶蚊香。
实施例 4 :
称取 : 艾叶 75 公斤, 茵陈 23 公斤, 芫花 5 公斤, 阿魏 2 公斤, 榆树皮 20 公斤, 檀香 2 公斤, 樟木 38 公斤, 薄荷 2 公斤, 沉香 5 公斤, 西红花 2 公斤, 麝香 1 公斤。
将上述各组分分别干燥粉碎成 80-120 目的粉末, 加水充分混合均匀成泥浆, 将泥 浆放入制香机挤出成型后烘干, 即可制得本发明的艾叶蚊香。
测试例 1 : 室内药效
采用 GB/T 13917.4-2009 规定的蚊香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评价标准, 进行测试。 具体方法如下 :
1、 供试材料
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
淡色库蚊 (Culex pipiens pallens), 羽化后第 3 天~第 5 天为吸血的雌性成虫。
2、 仪器设备
圆筒装置
无色透明圆筒架于支架上, 圆筒上下各有一块无色透明园板。上圆板中央有一圆 孔, 用胶塞塞住 ; 下圆板中央有一圆孔, 用胶塞塞住, 胶塞上架有蚊香架, 供放置被测试蚊香 用; 圆筒与上、 下圆板相接处分别用橡胶垫圈垫衬以防烟雾泄露。
吸蚊管、 秒表、 计数器
3、 试验方法
实验条件 : 温度 : (26±1)℃ ; 相对湿度 : 60% ±10%
4、 实验步骤
采用圆筒装置。 吸取试蚊 30 只, 自筒下方圆板的中央圆孔处放入, 塞紧胶塞。 待试 虫恢复正常活动后, 随机取待测蚊香一段, 水平状架在蚊香架上, 在另处预先点燃 5min 后, 移至圆筒内薰烟 1min, 立即将蚊香移去, 塞上胶塞, 并计时, 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 虫数。 观察时限为 20min。 测试应设三次及以上重复, 且重复试验用蚊香应在不同盘蚊香随 机采取。每次试验结束后, 应清洗试验装置。
5、 计算
将重复测试数据按线性加权回归法计算 KT50 值及毒力回归方程。
6、 评价指标
根据 KT50 进行药效评价。
药效结果分为 A、 B 两级, 达不到 B 级标准者属不合格产品。
A级: KT50 ≤ 4.0 分钟 ; B级: KT50 ≤ 8.0 分钟。
表1: 蚊香室内药效表
实施例 1 KT50 值 2 分 11 秒 实施例 2 2 分 23 秒 5 实施例 3 1 分 50 秒 实施例 4 2 分 20 秒102326590 A CN 102326592
说明书4/5 页测试例 2 : 毒性测试
参照国家卫生部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及 《中药、 天 然药物免疫毒性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标准, 制定本发明测试例。
1. 实验材料 : 实施例 3 的蚊香
2. 实验种类 : 两只幼龄小白鼠。
3. 实验方法 :
(1) 实验条件 : 实验室温度 (27±2)℃
(2) 实验装置 : 在两个 25 平方米相同温度的实验室内, 各放置一个大小相同规格 的 80×80×80cm 细密透气的网状笼罩。
(3) 实验步骤 : 将两只幼龄小白鼠分开各放于两个实验室的网状笼罩内, 并分成 对照组和薰本发明蚊香组, 分别给予不薰本发明蚊香和薰本发明蚊香, 测量幼龄小白鼠体 重, 观察血液学生化学指标、 组织病理学变化及停止薰本发明蚊香后的恢复情况等。 放置本 发明蚊香时要安装在网状笼罩内离底 30 厘米处。给药剂量 : 笼罩内早晚点一盘蚊香, 保持 24 小时蚊香常燃。时间 : 连续使用一个月, 观察对照组和薰本发明蚊香组的幼龄小白鼠, 长 期使用本发明蚊香对幼龄小白鼠的毒性及副作用。清洁 : 笼罩内两天清洁一次。
表2: 幼龄小白鼠蚊香毒性实验统计表
以上幼龄小白鼠蚊香毒性实验统计表, 取自一个月内每日统计的五天有明显状况 记录的抽样组合表, 共试验了 30 天, 加上停用观察的一星期, 共 37 天。两只幼龄小白鼠抽
血化验后, 各项生化指标均为正常, 表明本发明蚊香对幼龄小白鼠无毒副作用, 只有超过 24 小时室内蚊香烟雾太浓时, 需开窗换气 10-15 分钟, 抽血前 8 小时未给两幼龄小白鼠进食。
结果 : 各主要脏器心、 肝、 脾、 肺、 肾、 肾上腺、 脑等解剖后, 肉眼均未发现异常变化。 薰本发明蚊香组脏器系数与未薰本发明蚊香组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 脏器组织病理学检 查未见萎缩、 变性、 坏死等明显的病理改变, 与未薰本发明蚊香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 (P > 0.03)。
结论 : 长期使用本发明蚊香对幼龄小白鼠无任何毒性。
测试例 3 :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实验材料 : 实施例 3 的蚊香。染毒后 5 分钟大鼠活动增加, 持续 2 分钟左右, 活动 转为正常, 饮食正常, 观察期无死亡, LD50 大于 5000 毫克 / 公斤, 属于实际无毒。
测试例 4 :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实验材料 : 实施例 3 的蚊香。染毒后大鼠饮食活动未见异常, 观察期无死亡, LD50 大于 10 克 / 立方米, 属于实际无毒。
测试例 5 : 皮肤斑贴试验
实验材料 : 实施例 3 的蚊香。实验组皮肤红斑与水肿形成评分之和为 0, 说明对皮 肤无刺激作用。 测试例 6 : 眼刺激试验
实验组急性眼刺激积分支数为 0, 说明对粘膜无刺激作用。
测试例 7 : 治疗足癣试验
特别的, 发明人意外地发现本发明的蚊香燃烧后的残余物, 即蚊香灰还具有治疗 足癣的作用。对 20 例足癣患者进行测试, 采用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公告号 CN100448443C 所 公开的测试方法, 将本发明实施例 3 的蚊香燃烧后的残余物加入米醋中, 所用米醋的量为 蚊香燃烧后的残余物重量的 10 倍, 搅拌混合均匀, 涂覆在患有足癣的皮肤上, 早晚各用药 一次, 14 天为一疗程。治疗有效率达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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