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外科护理托板技术领域
本发明专利涉及医疗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携式外科护理托板。
背景技术
目前,临床上所使用的护理托盘主要由一长方形盘构成,这种长方形盘存放各种
护理用具都比较方便,但是由于无任何手柄等把持设施,且表面光滑,很容易滑脱,而且护
理用具都是放在一个盘体内,不能分开存放,这样很容易造成细菌交叉感染,此外,现有的
护理托盘结构比较简单,盘内的药品或工具都混在一起,不利于管理和使用;另外一些药品
放置在托盘中由于没有遮盖物,容易受到污染;再者,由于普通的托盘没有储物格,医护人
员在端着托盘行走时容易使盘内物品滑动,有可能使药品滑落或打碎,且盘体较为光滑,不
方便盘体的搬运和移动;另外,当医疗盘体内的医疗器械和药品放置较多时,医护人员搬运
的过程手臂容易酸痛,给医护人员增加了极大的麻烦,同时给护理人员增加了极大的工作
难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专利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外科护理托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
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器械药品分类放置,方便医护人员搬运,使用安全卫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专利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外科护理托板,包括
第一托板、第二托板、第一弹簧扣、第一提手和垃圾放置槽,所述第一托板顶部安装有第一
提手,且第二提手安装在第二托板顶部,第一托板和第二托板顶部通过第一弹簧扣和第二
弹簧扣连接,且第一托板和第二托板底部通过铰链连接,所述第一托板内部左上方设置有
药瓶槽,且第一托板内部左下方设置有棉球槽,所述药瓶槽与棉球槽中间设置有医用胶带
槽,且器械槽设置在医用胶带槽右边,所述垃圾放置槽设置在第二托板内部的左边,且医用
纱布放置槽设置在第二托板内部右上方,所述医用纱布放置槽下方设置有医用手套放置
槽。
优选的,所述第一托板与第二托板扣在一起时第一提手与第二提手贴合。
优选的,所述第一托板与第二托板外部均设置有“十”字标识。
优选的,所述垃圾放置槽上套有一次性垃圾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专利的有益效果是:在使用时,将护理所需的各种器械分
别放置在器械槽内,这样既能有效的将各种护理器械分开,方便了医护人员的使用,同时有
效的防止各种器械之间的交叉,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病菌的感染,第一托盘与第二托盘上
设置的第一提手与第二提手方便医护人员的移动,有效的防止了由于医护人员手滑而使该
设备脱落,此外,该设备结构简单,器械药品分类放置,方便医护人员搬运,使用安全卫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专利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专利的展开图;
图3为本发明专利的底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托板;2-第二托板;3-第一弹簧扣;4-第一提手;5-第二提手;6-第二
弹簧扣;7-药瓶槽;8-器械槽;9-垃圾放置槽;10-医用纱布放置槽;11-医用手套放置槽;12-
棉球槽;13-医用胶带槽;14-铰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专利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专利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
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专利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
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专利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专利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便携式外科护理托板,包括第
一托板1、第二托板2、第一弹簧扣3、第一提手4和垃圾放置槽9,第一托板1顶部安装有第一
提手4,且第二提手5安装在第二托板2顶部,第一托板1和第二托板2顶部通过第一弹簧扣3
和第二弹簧扣6连接,且第一托板1和第二托板2底部通过铰链14连接,第一托板1内部左上
方设置有药瓶槽7,且第一托板1内部左下方设置有棉球槽12,药瓶槽7与棉球槽12中间设置
有医用胶带槽13,且器械槽8设置在医用胶带槽13右边,垃圾放置槽9设置在第二托板2内部
的左边,且医用纱布放置槽10设置在第二托板2内部右上方,医用纱布放置槽10下方设置有
医用手套放置槽11,第一托板1与第二托板2扣在一起时第一提手4与第二提手5贴合,第一
托板1与第二托板2外部均设置有“十”字标识,垃圾放置槽9上套有一次性垃圾袋。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护理所需的各种器械分别放置在器械槽8内,这样既能有效
的将各种护理器械分开,方便了医护人员的使用,同时有效的防止各种器械之间的交叉,在
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病菌的感染,将药瓶放置在药瓶槽7内,将医用胶带放置在医用胶带槽13
内,将棉球放置在棉球槽12内,有效的避免了交叉感染,第一托板1与第二托板2底部通过铰
链14连接,实现了第一托板1与第二托板2的合并与打开,第一弹簧扣3与第二弹簧扣8,使得
第一托板1与第二托板2合并后牢固可靠,不容易打开,第一托盘1与第二托盘2上设置的第
一提手4与第二提手5方便医护人员的移动,有效的防止了由于医护人员手滑而使该设备脱
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专利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
且在不背离本发明专利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专
利。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专
利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
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专利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
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