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乳糖酶组合物及其应用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食品或者医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利用益生菌、低聚糖和
乳糖酶制备的组合物,在临床上能够有效缓解乳糖不耐受症的症状,有着良好
的应用前景。
背景技术
乳糖是一种双糖,是哺乳动物乳汁中一种重要的营养成分,母乳中的乳糖
是婴幼儿最重要的能量来源。乳糖进入体内后在小肠乳糖酶的作用下分解成葡
萄糖和半乳糖,水解后的半乳糖是构成脑及神经组织糖脂质的成分。乳糖酶,
又称β-半乳糖苷酶,或β-D-半乳糖苷半乳糖水解酶,它的作用就是在特定的
条件下水解β-D-半乳糖苷键将乳糖水解成葡萄糖和半乳糖。由于乳糖酶缺失
或活性降低可导致乳糖吸收不良,未被消化的乳糖进入结肠后可被细菌发酵生
成醋酸、丙酸等短链脂肪酸及二氧化碳等气体,进而增加肠内渗透压,出现肠
鸣、腹痛、腹胀和渗透性腹泻等临床表现,称为乳糖不耐受症。
乳糖不耐受症普遍存在,属常染色体隐性遗传,70%的世界人口存在不同
程度的乳糖酶缺乏。乳糖不耐受症的发病率存在种族和年龄差异,不受性别因
素影响。北欧人发病率最低,仅为2%,西班牙人为50%-80%,黑人和犹太人
为60%-80%,亚洲人和美洲印第安人几乎达100%。20%的西班牙人、亚洲入
及黑人在5岁前即有乳糖酶缺乏和乳糖吸收不良,而白种人通常4、5岁以后
才有乳糖不耐受的症状。
中国人是乳糖吸收不良和乳糖不耐受的高发人群,我国汉族人群乳糖酶缺
乏的发生率为75%-95%,少数民族人群乳糖酶缺乏发生率为76.0-95.5%,基本
相近。我国儿童乳糖酶缺乏的发生率随年龄增长而升高,中国儿童乳糖不耐受
和乳糖吸收不良的发病率在7、8岁时最高,达87.6%,而3-5岁时为38.5%。
自20世纪80年代起乳糖不耐受导致的婴儿腹泻引起国内关注,有报道乳糖不
耐受约占婴儿腹泻的46.9%-70.0%。
乳糖不耐受症的症状个体差异很大,与小肠黏膜残余的乳糖酶活性、进人
肠道的乳糖量、胃排空速率、肠乳糖转运时间、肠道细菌发酵乳糖的能力及大
肠对肠腔渗透压改变后的代偿作用有关。食物中的乳糖在小肠内不能被乳糖酶
完全消化吸收而滞留于肠腔内,使肠内容物的渗透压增高、体积增加,肠排空
加快,导致腹胀、肠鸣、肠绞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部分患者
肠道运动减弱出现便秘,还会出现头痛、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疲乏无
力、肌肉和关节疼痛、心律不齐、口腔溃疡、瘙痒等全身症状。乳糖不耐受可
影响铁和钙的吸收,临床可以出现缺铁及铁缺乏的症状,严重的乳糖不耐受可
导致机体营养不良及水电解质紊乱危及生命。
乳糖不耐受症的治疗:饮食控制疗法是目前乳糖不耐受症的主要治疗方
法,大多数临床医生建议避免摄入乳糖及含乳糖食物,可以使用大豆奶粉或米、
面制品,虽然能够有效控制或减轻乳糖不耐受症状,但同时也使人体失去了奶
制品中大量人体必需的营养成分,尤其对于以奶制品为主要营养成分来源的婴
幼儿,饮食控制疗法不利其生长发育,严重者可导致营养不良。另外,近几年
有奶粉生产企业生产无乳糖或低乳糖牛奶(奶粉),能确保蛋白质的足量供应
和良好利用,而且有天然奶味,并含有人体正常所需的全部矿物质和维生素,
但价格昂贵。
另一种近年来报道的乳糖不耐受症的治疗方法是给予含有乳糖酶的制剂。
US6008027公开了用于治疗乳糖不耐受症的乳糖酶制剂,含有乳糖酶和益生菌
两种成分;EP1112002公开了一种奶粉包含了乳糖酶,还可包含益生菌;
CN102946892公开了用于治疗乳糖不耐症或因乳糖酶缺乏引发的疾病的组合
物,该组合物包含乳糖酶和一种或以上产乳糖酶和/或含乳糖酶的微生物,所述
微生物选自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和嗜热链球菌。
我们发现,多种益生菌与乳糖酶有关,乳酸菌可产生乳糖酶,同时可延缓
胃排空速率,减慢肠转运时间;在牛奶中加入嗜热链球菌、保加利亚乳杆菌等
制成发酵乳,乳糖含量明显减少;双歧杆菌、乳酸杆菌能酵解乳糖,在酵解乳
糖时只产酸不产气,不增加渗透压,同时增加肠道短链脂肪酸的吸收,有利于
减轻乳糖不耐受症状。低聚糖能够改善人体内微生态环境,有利于双歧杆菌和
其它有益菌的增殖,经代谢产生有机酸使肠内pH值降低,抑制肠内沙门氏菌
和腐败菌的生长,调节胃肠功能,抑制肠内腐败物质,改变大便性状,防治便
秘,并增加维生素合成,提高人体免疫功能。益生菌、低聚糖和乳糖酶三者相
互促进,具有协同作用,形成一个有益于人体肠道消化吸收的循环途径。
众所周知,乳糖不耐受症的根源是体内缺乏具有足够活性的乳糖酶。因此,
从上文公开内容分析,制备一种含有益生菌、低聚糖和乳糖酶三种主要成分的
组合物,应该是用于乳糖不耐受症治疗的最佳选择。
为克服上述饮食控制疗法的缺陷和弥补文献报道乳糖酶产品的技术缺陷,
我们设计了一种含有益生菌、低聚糖和乳糖酶三种主要成分的组合物。在每次
喝奶前5-10分钟服用本发明设计的乳糖酶组合物,可以简单有效的解决人体乳
糖不耐受的问题,特别是婴幼儿,因为其大部分的营养需求来自奶中,建议每
次喝奶前都服用。
本发明设计的乳糖酶组合物中的益生菌、低聚糖和乳糖酶三者相互促进,
具有协同作用,形成一个有益于人体肠道消化吸收的循环途径,有效解决了现
有乳糖不耐受症治疗方法的缺陷,比现有文献报道的乳糖酶制剂有着更好的应
用前景;为乳糖不耐受症的治疗提供了一个更佳的选择,在临床上有着更好的
应用前景。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有效、简便的利用益生菌、低聚糖和乳糖酶为主要成
分的组合物,用于乳糖不耐受症的治疗。
本发明提供的组合物,特征在于:以益生菌、低聚糖、乳糖酶和其他辅助
给药的成分组成。各组分构成比例为益生菌1-35份、低聚糖30-60份、乳糖酶
1-25份。
制备方法为:按照配方量称量益生菌1-35份、低聚糖30-60份、乳糖酶1-25
份和适量其他辅助给药的成分,混合均匀,按照需要采用常规制备方法制成片
剂、胶囊、颗粒剂、散剂等固体形式或溶液剂、混悬剂等液体形式。
其中益生菌选自嗜热链球菌、乳酸菌、粪肠球菌、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
酵母菌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优选双歧杆菌。
其中低聚糖选自低聚半乳糖、低聚异麦芽糖和低聚果糖中的一种或多种,
其中优选低聚半乳糖。
其中乳糖酶选自来源于微生物的乳糖酶,包括米曲霉之乳糖酶、黑曲霉之
乳糖酶和乳酸克鲁维酵母菌之乳糖酶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优选乳酸克鲁维酵
母菌之乳糖酶。
本组合物可以制成片剂、胶囊、颗粒剂、散剂等固体形式或溶液剂、混悬
剂等液体形式,本发明优先选择制成散剂。
散剂选择的其他辅助给药的成分为羟丙甲纤维素、麦芽糊精和乳粉的一种
或多种。
其中每个最基本制剂单位所含有的益生菌活菌数为1.0×106-1.0×
1011CFU、低聚糖0.1-5g、乳糖酶为1,000-20,000FCC活性酶单位。
本发明制备的组合物,经试食试验,食用本组合物组2天,有效改善乳糖
不耐受症状。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乳糖酶可以在人体内通过转糖苷作用生成低聚糖,低聚
糖在人体肠道内作为益菌增殖因子仅能被双歧杆菌等益生菌所利用,可大大的
减少道内有害毒素物质的产生,双歧杆菌等益生菌可产生乳糖酶,同时可延缓
胃排空速率,减慢肠转运时间。三者相互促进,具有协同作用,形成一个有益
于人体肠道消化吸收的循环途径,有效改善乳糖不耐受症状。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
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下列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的实验方
法,通常按照常规条件,但不限于这些具体记载的实施例。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发明的优点,还对本发明所制备的组合物进行了试食
试验研究。
实施例1
各物料用量:
制备方法:
按照上述质量比的配方量分别称量双歧杆菌、乳糖酶、低聚半乳糖和麦芽
糊精,过80目筛,混合均匀,按照每袋2.0g分装成散剂形式。
实施例2
各物料用量:
制备方法:
按照上述质量比的配方量分别称量双歧杆菌、乳糖酶、低聚半乳糖、麦芽
糊精和羟丙甲纤维素,过80目筛,混合均匀,按照每袋2.0g分装成散剂形式。
实施例3
各物料用量:
制备方法:
按照上述质量比的配方量分别称量双歧杆菌、乳糖酶、低聚半乳糖和麦芽
糊精,过80目筛,混合均匀,按照每袋2.0g分装成散剂形式。
对3个实施例制备的散剂进行检测,结果双歧杆菌活菌数为1.0×107-1.0
×1010CFU、低聚糖0.5-1.5g、乳糖酶为2,000-10,000NLU。
我们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了试食试验,评价数据如下:
将上述3个实施例、空白组(单纯麦芽糊精)和饮食控制疗法(试验中不
给予奶制品)分为5个实验组。
每个试食试验组选择12名1-3岁乳糖不耐受患儿,患儿经尿半乳糖检测确
认为乳糖不耐受症,且最近2-3天出现腹泻、肠鸣、口腔酸臭或腹痛4个症状
中的至少2个。
试验中每组均给予标准饮食,其中实施例组和空白组每天餐后半小时内给
予200毫升配方奶粉溶液,且实施例组喂奶前5-10分钟服用各实施例制备的组
合物,饮食控制疗法组不给予配方奶粉溶液。
试食试验2天后,于第3天观察症状改善情况如下表所示:
分组
总例数
未见改善
略有改善
明显改善
完全改善
空白组
12
8
3
1
0
实施例1
12
0
0
2
10
实施例2
12
0
1
3
8
实施例3
12
0
2
3
7
饮食控制疗法组
12
0
3
2
7
说明:略有改善:腹泻、肠鸣、口腔酸臭或腹痛等症状出现的个数不变,
但有所缓解;
明显改善:症状个数比实验前减少1个;
完全改善:症状消失;
从上述试食试验的结果看,实施例1-3和饮食控制疗法组均能改善乳糖不
耐受所出现的临床症状,明显优于空白组;实施例1-3同时也优于饮食控制疗
法组。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或者用来作为对比参数以表明
最优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的实质技术内容范围,本发明的实质技术内
容是广义地定义于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中,任何他人完成的技术实体或方法,
若是与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所定义的完全相同,也或是一种等效的变更,均将
被视为涵盖于该权利要求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