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钢丝轮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新型钢丝轮刷,主要适用于机械零部件的清洗、除垢、除锈,特别是在铁路车辆底盘走形部位零部件的清洗、除垢、除锈尤为适用。
[背景技术]
由于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外出旅行方式越来越多。但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尤其是安全因素与经济因素,在没有严格时间限制的情况下,许多人通常会选择乘坐火车旅行。
铁路车辆在运行一个阶段后,走形部位各零部件,如闸盘、防尘板座、轴身等,由于受到外界多种因素的侵蚀,往往会出现锈蚀和污垢现象,为此必须进行清理。现有“水轮清洗机”上的钢丝轮刷,存在着结构不紧凑、刷毛松散,弹性差,并且不耐用等诸多缺点。
专利号为ZL00212026.7的实用新型说明书公开的“一种钢丝轮刷”,该专利所介绍的钢丝轮刷主要由固定板、轮板、轮刷、金属刷丝组成,其轮刷装配在钢模板修复机上,用于清刷各种规格的钢模板。该专利通过增加金属刷丝长度,并使刷丝弯度增大的方式来延长轮刷使用寿命。该方式虽然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由于通过增加金属刷丝长度使刷丝弯度增大的幅度很有限,不能很好地发挥刷毛的清理作用,而且容易导致钢丝断裂脱落,影响钢模板修复机的工作效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克服了上述现有技术之不足,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紧凑、毛刷弹性好、强度高、耐使用的新型钢丝轮刷。
本发明的上述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新型钢丝轮刷,包括外夹板、内夹板、螺栓、螺母及钢丝组毛,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钢丝组毛呈波浪弯状,该钢丝组毛的波浪弯状通过机器压制而成。
上述外夹板结构尺寸为:外径150-220mm,内径45-65mm,厚度4.0-6.0mm。外夹板上加工有螺纹孔,采用螺栓来实现内外夹板的紧固以及外夹板与设备的连接紧固。
上述内夹板的外径、内径尺寸与外夹板的外径、内径尺寸相同,但厚度不同,其厚度尺寸为1.0-1.2mm。内夹板上加工有两组螺纹孔,一组螺纹孔与外夹板上的螺纹孔的大小及位置分别相对应,用于内、外夹板的紧固;另一组螺纹孔加工在内夹板中心靠外端位置,按一定尺寸沿圆周方向均匀排列,用于穿带钢丝组毛,使得钢丝组毛穿带固定在单片内夹板上。然后将穿带固定在单片内夹板上的钢丝组毛均匀分组,在专用的割毛机上以内孔定位,将外圆切割整形,以保证将轮刷安装在设备上工作运行时,不产生径向跳动或者跳动较小,达到良好的除垢、除锈的目的。
上述波浪弯状钢丝组毛是由专用的摇线压弯设备压制的。工作步骤如下所述:首先将0.5mm至0.5mm的钢丝通过引线架和齿轮对磙将其挤压成等距离、等高度的波浪弯,通过摇线轮将呈波浪弯状的钢丝线缠绕在摇线轮上,每组为60至80根,用铁线将其分段捆绑,再用专用钢丝剪剪断,使其成为一根根长度为1750mm左右、直径为8mm左右的钢丝,然后再根据轮刷直径的需要,将其剪断成150mm至200mm等不同长度的钢丝待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由于采用波浪弯状钢丝组毛,既具有较好的柔软性,又有较高的弹性,不仅解决了钢丝的断裂脱落问题,节约了能源,延长了轮刷的使用寿命,而且能够保证轮刷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了钢丝轮刷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装配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单片钢丝组毛示意图。
图中符号说明:1、钢丝组毛;2、螺栓;3、外夹板;4、内夹板;5、螺母。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介绍本发明具体实施例。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发明所介绍的钢丝轮刷主要由钢丝组毛1、螺栓2、外夹板3、内夹板4及螺母5组成。
本发明的外夹板3的外径为150-220mm,内径为45-55mm,厚度为4.0-6.0mm。外夹板3上加工有6个Φ9的螺纹孔,均匀分布在外夹板3的圆周上,通过螺栓2与螺母5来实现外夹板3与内夹板4的紧固以及外夹板3与设备的连接紧固。
本发明的内夹板4的外径、内径尺寸与外夹板3的外径、内径尺寸相同,但厚度不同,其厚度尺寸为1.0-1.2mm。内夹板4上加工有两组螺纹孔,一组螺纹孔与外夹板3上的螺纹孔相对应,用于内、外夹板3、4的紧固;另一组螺纹孔为36个,加工在内夹板4中心靠外端位置,按一定尺寸沿圆周方向均匀排列,用于穿带钢丝组毛1,使得钢丝组毛1穿带固定在单片内夹板4上。然后将穿带固定在单片内夹板4上的钢丝组毛1均匀分成四组,即每组9片,在专用的割毛机上以内孔定位,将外圆切割整形。
如图2所示,本发明的钢丝组毛1呈波浪弯状。首先将0.5mm至0.5mm的钢丝通过引线架和齿轮对磙将其挤压成等距离、等高度的波浪弯再通过摇线轮将波浪弯钢丝线缠绕在摇线轮上,每组的根数为60至80根,用铁线将其分段捆绑,再用专用钢丝剪剪断,使其成为一根长度为1750mm、直径为8mm,然后再根据轮刷直径的需要,将其剪断成长度为150mm至200mm等不同的长度待用。
以上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发明技术方案所作的非实质性改进,如内、外夹板结构尺寸以及内、外夹板上的螺纹孔位置、数量的改变等,所产生的功能作用未超出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时,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