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技术领域
本发明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
背景技术
信息化交通是一个基于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面向交通运输的服务系统,它的
突出特点是以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交换、分析、利用为主线,为交通参
与者提供多样性的服务;现有的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由于功能并不完
善,因此亟需一种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
化系统,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为达到上述要求,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多功能集成式交通
信息化系统,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包括总处理装置;所述总处理装
置与监控服务器、报警装置、远程监控终端、网管设备、环境信息采集装置及
能耗管理模块电路连接,所述总处理装置与GPS导航模块、ETC模块、无线通
信模块、数据显示单元信号连接;所述数据显示单元与数据备份单元电路连接。
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具有的优点为通过设置监控服务器、报警
装置、远程监控终端、网管设备、环境信息采集装置、能耗管理模块及总处理
装置等部件实现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功能的多样性。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
在这些附图中使用相同的参考标号来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
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
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
例,对本申请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在以下描述中,对“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示例”等等
的引用表明如此描述的实施例或示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
元素或限度,但并非每个实施例或示例都必然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
质、元素或限度。另外,重复使用短语“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虽然有可
能是指代相同实施例,但并非必然指代相同的实施例。
为简单起见,以下描述中省略了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某些技术特征。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如图1
所示,包括总处理装置;所述总处理装置与监控服务器、报警装置、远程监控
终端、网管设备、环境信息采集装置及能耗管理模块电路连接,所述总处理装
置与GPS导航模块、ETC模块、无线通信模块、数据显示单元信号连接;所述
数据显示单元与数据备份单元电路连接。。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的总处理装置
与所述监控服务器、所述报警装置、所述远程监控终端、所述网管设备、所述
环境信息采集装置及所述能耗管理模块均通过屏蔽电缆电路连接。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的总处理装置
与所述GPS导航模块、所述ETC模块、所述无线通信模块、所述数据显示单元
均通过无线信号传输装置信号连接。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的报警装置内
部设置有闭路电视监控装置、电子巡更装置及安全防范装置。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的远程监控终
端内部设置有微处理装置、分布式控制装置及SCADA系统。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的能耗管理模
块内部设置有前端设备、传输网络模块、数据中心装置及管理平台模块。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该多功能集成
式交通信息化系统具有的优点为通过设置监控服务器、报警装置、远程监控终
端、网管设备、环境信息采集装置、能耗管理模块及总处理装置等部件实现该
多功能集成式交通信息化系统功能的多样性。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示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
但并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
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
都属于本发明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所述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