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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申请公布号 CN 104200658 A (43)申请公布日 2014.12.10 CN 104200658 A (21)申请号 201410422344.1 (22)申请日 2014.08.26 G08G 1/01(2006.01) (71)申请人 无锡市恒通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 214000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 泾工业园区 (72)发明人 诸征斌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 有限公司 11249 代理人 宋敏 (54) 发明名称 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57)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包括 : 用户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在交通中心的服务器上。
2、进 行注册的步骤 ; 同时智能移动终端的 ID 信息和 注册信息同时传输至交通中心的服务器 ; 所述交 通中心的服务器将注册信息和 ID 信息进行绑定 的步骤 ; 注册后的智能移动终端通过摄像头对违 章行为进行抓拍, 并将抓拍的信息传输至交通中 心的服务器步骤 ; 所述交通中心的服务器对抓拍 的信息进行初步验证的步骤。通过利用普遍使用 的智能移动终端对违章信息进行抓拍, 每个人注 册后都可以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对违章信息进行抓 拍。 从而避免司机存在侥幸心理的现象, 达到减少 交通安全隐患的目的。 (51)Int.Cl. 权利要求书 1 页 说明书 2 页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3、12)发明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2页 (10)申请公布号 CN 104200658 A CN 104200658 A 1/1 页 2 1. 一种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其特征在于, 包括 : 用户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在交通中心的服务器上进行注册的步骤 ; 同时智能移动终端的 ID 信息和注册信息同时传输至交通中心的服务器 ; 所述交通中心的服务器将注册信息和 ID 信息进行绑定的步骤 ; 注册后的智能移动终端通过摄像头对违章行为进行抓拍, 并将抓拍的信息传输至交通 中心的服务器的步骤 ; 所述交通中心的服务器对抓拍的信息进行初步验证的步骤。 2.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
4、其特征在于, 所述用户通过智能移动终 端在交通中心的服务器上进行注册的步骤中, 用户需要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3. 根据权利要求 2 所述的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实名信息验证具体为, 使用身份证信息或社保卡信息进行验证。 权 利 要 求 书 CN 104200658 A 2 1/2 页 3 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汽车数量的增加, 使得交通违章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虽然交通部门通过设置摄 像头对违章进行采集, 但在一些小的路口或车辆较少的道路上, 以及乡村道路上却很少安 装摄像头, 从而使得许多驾驶员抱侥幸心理,。
5、 闯红灯或右转不让直行行人的现象多有发生, 从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 针对上述问题, 提出一种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以实现减少交通 安全隐患的优点。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 一种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包括 : 用户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在交通中心的服务器上进行注册的步骤 ; 同时智能移动终端的 ID 信息和注册信息同时传输至交通中心的服务器 ; 所述交通中心的服务器将注册信息和 ID 信息进行绑定的步骤 ; 注册后的智能移动终端通过摄像头对违章行为进行抓拍, 并将抓拍的信息传输至交通 中心的服务器的步骤 ; 所述交通中心的服务器对抓拍。
6、的信息进行初步验证的步骤。 0005 优选的, 所述用户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在交通中心的服务器上进行注册的步骤中, 用户需要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0006 优选的, 所述实名信息验证具体为, 使用身份证信息或社保卡信息进行验证。 0007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通过利用普遍使用的智能移动终端对违章信息进行抓拍, 每个人 注册后都可以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对违章信息进行抓拍。从而避免司机存在侥幸心理的现 象, 达到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的目的。而实名制验证通过和现有的国家信用系统一起限制抓 拍者的恶意抓拍。 具体实施方式 0008 应当理解, 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
7、解释本发明, 并不用于限定本 发明。 0009 一种车辆违章抓拍方法, 包括 : 用户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在交通中心的服务器上进行注册的步骤 ; 同时智能移动终端的 ID 信息和注册信息同时传输至交通中心的服务器 ; 交通中心的服务器将注册信息和 ID 信息进行绑定的步骤 ; 说 明 书 CN 104200658 A 3 2/2 页 4 注册后的智能移动终端通过摄像头对违章行为进行抓拍, 并将抓拍的信息传输至交通 中心的服务器的步骤 ; 所述交通中心的服务器对抓拍的信息进行初步验证的步骤。 0010 优选的, 所述用户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在交通中心的服务器上进行注册的步骤中, 用户需要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0011 优选的, 所述实名信息验证具体为, 使用身份证信息或社保卡信息进行验证。 0012 智能移动终端为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 0013 最后应说明的是 :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 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 其依然可 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 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 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 所作的任何修改、 等同替换、 改进等, 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 保护范围之内。 说 明 书 CN 104200658 A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