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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扩充式消费者与商家互动共赢系统平台.pdf

  • 上传人:a3
  • 文档编号:4532519
  • 上传时间:2018-10-18
  • 格式:PDF
  • 页数:8
  • 大小:623.95KB
  • 摘要
    申请专利号:

    CN201510039090.X

    申请日:

    2015.01.27

    公开号:

    CN104751349A

    公开日:

    2015.07.01

    当前法律状态:

    实审

    有效性:

    审中

    法律详情:

    实质审查的生效IPC(主分类):G06Q 30/02申请日:20150127|||公开

    IPC分类号:

    G06Q30/02(2012.01)I; G06Q20/40(2012.01)I; G06Q20/12(2012.01)I

    主分类号:

    G06Q30/02

    申请人:

    重庆市大小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罗家祥; 王震宁; 姚兴齐; 李吉林; 罗家礼; 罗兵; 李智祥

    地址:

    401336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号6-1(第6层第2号房)

    优先权:

    专利代理机构: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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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无限扩充式消费者与商家互动共赢系统平台,包括云计算中心、网络、消费者终端和商家终端,其有益效果是利用云计算中心,通过消费者模块和商家模块互相容纳和佣金的再次分配,并提供一种面对面洽谈和交货,网上结算和即时支付的商务模式。使消费者有动力吸收新的消费者或商家,也使商家有动力吸收新的消费者,同时也使消费者有动力要求商家执行网上支付,并由此产生多种联系,使消费者和商家形成系统平台内的利益共同体,从而不断增加消费者和商家的规模和收益。

    权利要求书

    1.  无限扩充式消费者与商家互动共赢系统平台,包括云计算中心、网络、消费者终端和商家终端,各终端通过网络与云计算中心相连,其特征在于:
    所述云计算中心包括通讯模块、数据库模块和结算模块;
    所述消费者终端包括通讯模块和消费者模块,该消费者终端为消费者持有的通过了身份认证的移动通讯设备;
    所述商家终端包括通讯模块和商家模块,该商家终端为商家持有的具有IP地址的电信设备或者通过身份认证的移动通讯设备;
    其中云计算中心中的通讯模块通过网络与消费者终端中的通讯模块和/或商家终端中的通讯模块交换数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数据库模块包括系统信息模块、身份验证模块、消费者促进消费者模块、消费者促进商家模块、商家促进消费者模块、商家客流倍增模块;其中系统信息模块吸收并储存系统平台内的所有信息;身份验证模块储存和验证电子身份证书;消费者促进消费者模块是指消费者A吸收消费者B加入系统平台后,因消费者B产生的支付金额中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消费者A;消费者促进商家模块是指消费者A吸收商家C加入系统平台后,所有消费者支付给商家C的金额中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消费者A;商家促进消费者模块是指商家C吸收消费者D加入系统平台后,消费者D给任何商家支付的金额中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商家C;商家客流倍增模块是指任何消费者给系统平台内的任何商家的支付金额中均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该消费者本人及吸收其加入系统平台的消费者。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结算模块包括面对面即时结算模块、消费者结算分配模块,消费者群佣金分账结算模块、商家跨界收益模块;其中面对面即时结算模块是指消费者需要向商家支付时,由消费者先向系统平台支付并即时到账,然后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并即时到账,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的金额中扣除了佣金;消费者结算分配模块是指消费者向商家支付时,该支付所产生的佣金中有一部分返回给消费者,还有一部分进入公共佣金池,另一部分进入管理基金池;消费者群佣金分账结算模块是指将公共佣金池内的部分佣金分配给关联消费者;商家跨界收益模块是指商家将任何消费者首次支付激活后,将获得该消费者给任何行业的任何商家支付时产生的公共佣金池中的部分收益。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网络为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或者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结合。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消费者模块包括身份识别模块、消费者入网模块、消费者激活模块、消费者支付模块、消费者收入模块,其中身份识别模块对电子身份证书进行生成或签名识别;消费者入网模块输入并储存消费者加入系统平台的信息;消费者激活模块启动消费者首次支付;消费者支付模块指消费者向系统平台进行支付;消费者收入模块指系统平台将佣金中的一部分返回给消费者并向消费者即时支付,或者将公共佣金池中的分配额支付给消费者。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商家模块包括身份识别模块、商家入网模块、商家激活模块、商家支付模块、商家收入模块,其中身份识别模块对电子身份证书进行生成或签名识别;商家入网模块输入并储存商家加入系统平台的信息;商家激活模块启动首次收入;商家支付模块指商家向系统平台进行支付;商家收入模块指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交易金额,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的该笔交易金额中扣除了佣金,或者将公共佣金池中的分配额支付给商家。

    说明书

    无限扩充式消费者与商家互动共赢系统平台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商务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无限扩充式消费者与商家互动共赢系统平台。
    背景技术
    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发展,电子商务模式由于具有比传统商务模式更加方便和灵活的特点,使人们足不出户即可进行商务活动,已经成为人们广泛应用的商务活动新模式,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商务活动,如网上银行、电子贸易、电子服务、电子证券交易、技术设计、淘宝网等新型电子商务类型正在不断涌现。
    发明内容
    申请人发现,现有的电子商务模式均是在网上洽谈、结算和支付,而忽视了现实中面对面的洽谈、结算和支付的情况。同时,现有的电子商务模式无法使消费者和商家互相促进。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利用云计算中心,通过消费者模块和商家模块互相容纳和分配,并由此产生多种联系,从而不断增加消费者和商家的规模和收益,并提供一种面对面洽谈和交货,网上结算和即时支付的商务模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无限扩充式消费者与商家互动共赢系统平台,包括云计算中心、网络、消费者终端和商家终端,各终端通过网络与云计算中心相连,其特征在于:
    所述云计算中心包括通讯模块、数据库模块和结算模块。
    所述消费者终端包括通讯模块和消费者模块,该终端为消费者持有的通过了身份认证的移动通讯设备。
    所述商家终端包括通讯模块和商家模块,该终端为商家持有的具有IP地址的电信设备或者通过身份认证的移动通讯设备。
    其中云计算中心中的通讯模块通过网络与消费者终端中的通讯模块和/或商家终端中的通讯模块交换数据。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数据库模块包括系统信息模块、身份验证模块、消费者促进消费者模块、消费者促进商家模块、商家促进消费者模块、商家客流倍增模块;其中系统信息模块吸收并储存系统平台内的所有信息;身份验证模块储存和验证电子身份证书;消费者促进消费者模块是指消费者A吸收消费者B加入系统平台后,因消费者B产生的支付金额中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消费者A,这样可以使消费者有动力吸收新的消费者;消费者促进商家模块是指消费者A吸收商家C加入系统平台后,所有消费者支付给商家C的金额中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消费者A,这样可以使消费者有动力吸收新的商家;商家促进消费者模块是指商家C吸收消费者D加入系统平台后,消费者D给任何商家支付的金额中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商家C,这样可以使商家有动力吸收消费者;商家客流倍增模块是指任何消费者给系统平台内的任何商家的支付金额中均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该消费者本人及吸收其加入系统平台的消费者,这样可以促使消费者在系统平台内消费,从而增加客流量。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结算模块包括面对面即时结算模块、消费者结算分配模块,消费者群佣金分账结算模块、商家跨界收益模块;其中面对面即时结算模块是指消费者需要向商家支付时,由消费者先向系统平台支付并即时到账,然后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并即时到账,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的金额中扣除了佣金,这样可以实现面对面洽谈和交货或当面完成服务,同时实现在系统平台内结算和支付,并即时完成;消费者结算分配模块是指消费者向商家支付时,该支付所产生的佣金中有一部分返回给消费者,还有一部分进入公共佣金池,另一部分进入管理基金池,这样可以实现平台内相关消费者和商家均有收益;消费者群佣金分账结算模块是指将公共佣金池内的部分佣金分配给关联消费者,这样可以实现系统平台内的相关消费者均有收益;商家跨界收益模块是指商家将任何消费者首次支付激活后,将获得该消费者给任何行业的任何商家支付时产生的公共佣金池中的部分收益,这样可以实现系统平台内的商家因相关消费者的消费能够从其它行业得到收益。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网络为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或者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结合。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消费者模块包括身份识别模块、消费者入网模块、消费者激活模块、消费者支付模块、消费者收入模块,其中身份识别模块对电子身份证书进行生成或签名识别;消费者入网模块输入并储存消费者加入系统平台的信息;消费者激活模块启动消费者首次支付;消费者支付模块指消费者向系统平台进行支付;消费者收入模块指系统平台将佣金中的一部分返回给消费者并向消费者即时支付,或者将公共佣金池中的分配额支付给消费者,这样能够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自身消费返利或者相关消费者或商家的消费佣金。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平台,所述商家模块包括身份识别模块、商家入网模块、商家激活模块、商家支付模块、商家收入模块,其中身份识别模块对电子身份证书进行生成或签名识别;商家入网模块输入并储存商家加入系统平台的信息;商家激活模块启动首次收入;商家支付模块指商家向系统平台进行支付;商家收入模块指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交易金额,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的该笔交易金额中扣除了佣金,或者将公共佣金池中的分配额支付给商家,这样能够确保商家能够得到自身应得的收入或者相关消费者的消费佣金。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利用云计算中心,通过消费者模块和商家模块互相容纳和佣金的再次分配,并提供一种面对面洽谈和交货,网上结算和即时支付的商务模式。使消费者有动力吸收新的消费者或商家,也使商家有动力吸收新的消费者,同时也使消费者有动力要求商家执行网上支付,并由此产生多种联系,使消费者和商家形成系统平台内的利益共同体,从而不断增加消费者和商家的规模和收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系统平台网络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以下实施例旨在说明本发明而不是对本发明的进一步限定,不应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无限扩充式消费者与商家互动共赢系统平台,如图所示,包括云计算中心1、网络2、消费者终端3和商家终端4,各终端通过网络2与云计算中心1相连,其中:
    所述云计算中心1包括通讯模块11、数据库模块12和结算模块13,数据库模块12和结算模块13,通过通讯模块11接入云计算中心1。
    所述消费者终端3包括通讯模块31和消费者模块32,该消费者终端3为消费者持有的通过了身份认证的移动通讯设备,该通讯模块31和消费者模块32植入在移动通讯设备之中;
    所述商家终端4包括通讯模块41和商家模块42,该商家终端4为商家持有的具有IP地址的电信设备或者通过身份认证的移动通讯设备,该通讯模块41和商家模块42植入在电信设备或者移动通讯设备之中;
    其中云计算中心1中的通讯模块11通过网络2与消费者终端中的通讯模块31和/或商家终端中的通讯模块41交换数据。
    所述数据库模块12包括系统信息模块121、身份验证模块122、消费者促进消费者模块123、消费者促进商家模块124、商家促进消费者模块125、商家客流倍增模块126;将系统信息模块121、身份验证模块122、消费者促进消费者模块123、消费者促进商家模块124、商家促进消费者模块125、商家客流倍增模块126植入到数据库模块12内;其中系统信息模块121吸收并储存系统平台内的所有信息;身份验证模块122储存和验证电子身份证书;消费者促进消费者模块123是指消费者A吸收消费者B加入系统平台后,因消费者B产生的支付金额中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消费者A;消费者促进商家模块124是指消费者A吸收商家C加入系统平台后,所有消费者支付给商家C的金额中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消费者A;商家促进消费者模块125是指商家C吸收消费者D加入系统平台后,消费者D给任何商家支付的金额中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商家C;商家客流倍增模块126是指任何消费者给系统平台内的任何商家的支付金额中均有部分金额被提取并支付给该消费者本人及吸收其加入系统平台的消费者。。
    所述结算模块13包括面对面即时结算模块131、消费者结算分配模块132,消费者群佣金分账结算模块133、商家跨界收益模块134;将面对面即时结算模块131、消费者结算分配模块132,消费者群佣金分账结算模块133、商家跨界收益模块134植入到结算模块内;其中面对面即时结算模块131是指消费者需要向商家支付时,由消费者先向系统平台支付并即时到账,然后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并即时到账,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的金额中扣除了佣金;消费者结算分配模块132是指消费者向商家支付时,该支付所产生的佣金中有一部分返回给消费者,还有一部分进入公共佣金池,另一部分进入管理基金池;消费者群佣金分账结算模块133是指将公共佣金池内的部分佣金分配给关联消费者;商家跨界收益模块134是指商家将任何消费者首次支付激活后,将获得该消费者给任何行业的任何商家支付时产生的公共佣金池中的部分收益。
    所述网络2为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或者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结合。
    所述消费者模块32包括身份识别模块321、消费者入网模块322、消费者激活模块323、消费者支付模块324、消费者收入模块325;将身份识别模块321、消费者入网模块322、消费者激活模块323、消费者支付模块324、消费者收入模块325植入到消费者模块内;其中身份识别模块321对电子身份证书进行生成或签名识别;消费者入网模块322输入并储存消费者加入系统平台的信息;消费者激活模块323启动消费者首次支付;消费者支付模块324指消费者向系统平台进行支付;消费者收入模块325指系统平台将佣金中的一部分返回给消费者并向消费者即时支付,或者将公共佣金池中的分配额支付给消费者。
    所述商家模块42包括身份识别模块421、商家入网模块422、商家激活模块423、商家支付模块424、商家收入模块425;将身份识别模块421、商家入网模块422、商家激活模块423、商家支付模块424、商家收入模块425植入到商家模块内;其中身份识别模块421对电子身份证书进行生成或签名识别;商家入网模块422输入并储存商家加入系统平台的信息;商家激活模块423启动首次收入;商家支付模块424指商家向系统平台进行支付;商家收入模块425指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交易金额,系统平台向商家支付的该笔交易金额中扣除了佣金,或者将公共佣金池中的分配额支付给商家。

    关 键  词:
    无限 扩充 消费者 商家 互动 系统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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