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猕猴桃味酥饼及其制作方法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及制作方法,具体是指一种猕猴桃味酥饼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酥饼由特制的脂烙酥而得名,特点是金黄色,层次清晰,脆而不碎,油而不腻,香酥
适口。现有的酥饼类制品种类繁多,成分各异,口味各异,给人们带来美食享受。中国焙烤食
品市场空间广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全面小康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的
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将显著提高,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也将显著改变。这将给中国焙烤
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挑战和机遇。
目前,市场加工的酥饼食物品种还不够丰富,特别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
意识的不断增强,可以将多种食物品种科学合理地搭配起来,开发各种各样的带有一定保
健作用的酥饼,使其风味独特,营养丰富,满足于人们健康生活的需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猕猴桃味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风味独特,
营养丰富,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猕猴桃味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猕猴
桃浆汁30~60份、低筋面粉60~100份、鱼油3~10份、薏仁油2~6份、果酒3~7份、牛骨汤3
~7份、营养调味料8~15份、辣椒酱0.5~1份;所述营养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
料:扁桃仁粉5~10份、胶原蛋白粉5~10份、白术粉0.3~0.8份、银杏粉0.3~0.8份、木糖醇
2~5份、食盐3~8份、味精0.3~0.5份;
其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猕猴桃除杂、清洁、取肉,加2~3倍纯净水入打浆机中打浆,得猕猴桃浆汁待
用;
(2)将扁桃仁粉、胶原蛋白粉、白术粉、银杏粉、木糖醇、食盐和味精加适量温开水
混合均匀成泥糊状,得营养调味料;
(3)将鱼油加热后与低筋面粉混合,依次加入猕猴桃浆汁、薏仁油、果酒、牛骨汤、
辣椒酱和步骤(2)得到的营养调味料,拌匀后揉成面团;
(4)将步骤(3)中得到的面团分割成型,烘烤得成品。
优选的,所述步骤(2)的温开水温度控制在28~40℃。
优选的,所述步骤(4)的烘烤温度控制在140~180℃,烘烤时间为25~40分钟。
有益效果:
本发明以猕猴桃浆汁作为酥饼原料,并加入扁桃仁粉、胶原蛋白粉、白术粉等营养
调味料,以酥软面料混合、烘烤制成,其酥香可口,使人回味,营养价值丰富,最大限度地避
免了营养成份的流失,符合健康、营养现代食品生产理念;本发明工艺简单,技术容易掌握,
投资少、见效快,易于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工厂化生产,便于推广应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
描述。
实施例1
一种猕猴桃味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猕猴
桃浆汁30份、低筋面粉60份、鱼油3份、薏仁油2份、果酒3份、牛骨汤3份、营养调味料8份、辣
椒酱0.5份;所述营养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扁桃仁粉5份、胶原蛋白粉5份、白
术粉0.3份、银杏粉0.3份、木糖醇2份、食盐3份、味精0.3份;
其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猕猴桃除杂、清洁、取肉,加2倍纯净水入打浆机中打浆,得猕猴桃浆汁待用;
(2)将扁桃仁粉、胶原蛋白粉、白术粉、银杏粉、木糖醇、食盐和味精加适量温开水
混合均匀成泥糊状,得营养调味料;
(3)将鱼油加热后与低筋面粉混合,依次加入猕猴桃浆汁、薏仁油、果酒、牛骨汤、
辣椒酱和步骤(2)得到的营养调味料,拌匀后揉成面团;
(4)将步骤(3)中得到的面团分割成型,烘烤得成品。
所述步骤(2)的温开水温度控制在30℃。
所述步骤(4)的烘烤温度控制在150℃,烘烤时间为40分钟。
实施例2
一种猕猴桃味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猕猴
桃浆汁60份、低筋面粉100份、鱼油10份、薏仁油6份、果酒7份、牛骨汤7份、营养调味料15份、
辣椒酱1份;所述营养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扁桃仁粉10份、胶原蛋白粉10份、
白术粉0.8份、银杏粉0.8份、木糖醇5份、食盐8份、味精0.5份;
其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猕猴桃除杂、清洁、取肉,加2~3倍纯净水入打浆机中打浆,得猕猴桃浆汁待
用;
(2)将扁桃仁粉、胶原蛋白粉、白术粉、银杏粉、木糖醇、食盐和味精加适量温开水
混合均匀成泥糊状,得营养调味料;
(3)将鱼油加热后与低筋面粉混合,依次加入猕猴桃浆汁、薏仁油、果酒、牛骨汤、
辣椒酱和步骤(2)得到的营养调味料,拌匀后揉成面团;
(4)将步骤(3)中得到的面团分割成型,烘烤得成品。
所述步骤(2)的温开水温度控制在35℃。
所述步骤(4)的烘烤温度控制在180℃,烘烤时间为25分钟。
以上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
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
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