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锁 (1)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锁,特别是涉及一种可以手控或电动方式控制,并可增进电控时运转顺畅性的电动锁。
(2)背景技术
一般电动锁在设计上大都利用离合机构来衔接或分离手控与电控的动力,为了使手控操作更为省力,申请人曾向美国申请发明专利,该发明专利的案号是09/977892,该申请案的构造大致如图1、2所示,包括一可安装在图中未示出的一门板上的基座11,该基座11具有一直立的侧板111,以及一介于侧板111及门板间的容室112,而该电动锁1还包括:架设在侧板111上的一手控机构12、一安装在容室112内的电控机构13、一用来衔接或分离动力的离合机构14,以及两光电开关15、16。
其中手控机构12具有一横向穿过侧板111的控杆121,所述控杆121具有一位于侧板111外的旋控部122,以及一伸入容室112内的控杆部123,而手控机构12还具有一连动地套设在控杆部123上的连动件124、一感应件125,以及两扣环120,其中连动件124的外环面上开设数个等距离的连动凹部126。借手控转动控杆121,可以带动连动件124和感应件125一起转动,使感应件125上一径向突出的感应部127对应光电开关15或另一光电开关16。
而电控机构13具有一马达131、一安装在马达131输出轴上的蜗轮132,以及一和蜗轮132啮合的衔接齿轮133。该离合机构14具有:一固定在容室112内的定位座141、一可围绕控杆121转动并和衔接齿轮133啮合的离合座142、数个定位梢143,以及数个赋予定位梢143轴向弹力的弹簧144,其中该定位座141上具有一围绕一中心轴线设置地内环面145,以及数个设在内环面145上的定位凹部146,该定位梢143、弹簧144是各别地安装在离合座142上开设的数安装槽147内,每一定位梢143都具有一远离连动件124的圆弧定位端148,以及一靠近该连动件124的连动定位端149。
在未连动状态下,受到各弹簧144的顶推,该定位梢143的圆弧定位端148是定位于定位座141的各定位凹部146内,而定位梢143上位于径向内侧的连动定位端149是缩入于安装槽147内,此时手动旋转该控杆121,只会带动连动件124和感应件125转动。而当电控操作时,马达131的动力将通过蜗轮132、衔接齿轮133传动离合座142转动,当离合座142转动时,原本突向定位座141的各控杆143就会克服弹簧144的弹力相对于连动件124径向内移,并使得连动定位端149插设在连动件124的连动凹部126内,这样,马达131的动力就可以间接连动连动件124、控杆121和感应件125旋转,使该感应件125的感应部127对应于光电开关15或光电开关16。
该美国申请前案在手控操作的状态下,由于控杆121转动只会带动连动件124和感应件125转动,因此设计上确实具有手控操作省力的功效,然而就制造的角度,前述专利申请案具有电控操作不顺畅的缺失。产生前述缺失的原因是:该专利申请案由未连动状态转换到连动状态时,是通过定位梢143克服弹簧144的弹力相对于连动件124径向内移来进行卡合,而定位梢143在相对于连动件124径向内移的操作上,主要是通过圆弧定位端148与定位座141的定位凹部146间的抵靠来进行,虽然该专利申请案在各定位凹部146上都设有斜向的推面,但由于定位梢143的圆弧定位端148是一个固定不旋转的设计,因此当马达131的动力传动离合座142转动时,受到弹簧144的顶撑,该圆弧定位端148和定位凹部146间是以彼此紧密抵靠的方式进行,此时圆弧定位端148的弧度越圆弧时,定位梢143就越无法顺利的径向内移,假设圆弧定位端148的弧度改成较为平直状时,由于圆弧定位端148和定位凹部146间卡合的深度不足,容易造成手控操作上的不可靠,这就是该专利前案设计上有待改进的地方。
(3)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电控操作时更为顺畅的电动锁。
本实用新型的电动锁包括一基座,该基座具有一侧板和一容室,而电动锁还包括:一安装在侧板上的手控机构、安装在容室内的一电控机构、一位于容室内且固定地安装在侧板上的定位座、一可受电控机构控制旋转的离合座,以及至少一离合单元,其中该手控机构具有一穿设在侧板上的控杆,该控杆具有一突出侧板外的旋控部,以及一伸入容室的控杆部,而手控机构还具有和控杆连动并轴套在控杆上的一连动件和一感应件,在连动件的一外环面上开设至少一连动凹部,而电控机构可传动离合座旋转,在离合座上开设至少一个供离合单元安装的安装槽,而定位座具有一内环面,以及至少两个设在内环面上并和安装槽轴向对应的定位凹部;其特点是:该离合单元具有:一可在安装槽内轴向位移的定位梢、一赋予定位梢恒往定位座的内环面位移的弹簧,以及一滚珠,其中定位梢上具有一朝向连动件的连动定位端,以及一供滚珠安置且朝向定位座的内环面的滚珠安装端。当离合座受到电动机构带动旋转时,离合单元的滚珠是以滚动方式滚离定位凹部,同时压掣定位梢克服弹簧的弹力相对于连动件径向内缩,这样连动定位端就可因径向内移卡合在连动件的连动凹部,以带动手控机构转动。
为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结构特点和效果,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4)附图说明
图1是美国申请案号第09/977892号案的一未完整组合图,图中该电动锁处于未连动状态。
图2是该专利前案的一未完整立体分解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电动锁的第一较佳实施例的组合侧视图。
图4是该较佳实施例的一未完整的组合正视图。
图5是该较佳实施例的一未完整放大图,说明该电动锁的一离合单元的构造,前述电动锁并处于一未连动状态。
图6是一类似图5的未完整放大图,说明该电动锁处于一连动状态。
图7是一类似图5的未完整放大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电动锁的第二较佳实施例的部份构造。
(5)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3、4,本实用新型电动锁也是包括:一安装在门板9上的基座2、一手控机构3、一电控机构4、一定位座5、一离合座6以及数组离合单元7,其中该基座2具有一平行门板9的侧板21、一自该侧板21周缘向门板9方向延伸的环壁22,以及一由该侧板21和环壁22界定出的一个容室23,在侧板21上开设有一横向的控杆穿孔211。而手控机构3具有一穿过控杆穿孔211的控杆31、轴套在控杆31上并连动的一连动件32、一感应件33,以及两扣设在控杆31上的扣环34,其中该控杆31上也具有一突出侧板21外的旋控部311,以及一伸入容室23内供连动件32和感应件33套合的控杆部312,在该连动件32的一外环面上同样设置有数个等距离径向凹设的连动凹部321,该感应件33上径向突出有一感应部331。
而电控机构4也是安装在容室23内,具有:一提供动力的马达41、一安装在马达41的一输出轴上的蜗轮42、一和蜗轮42啮合的衔接齿轮43,以及两间隔地固定在侧板21上的光电开关44,45,而该定位座5是位于基座2的容室23内,并固定地结合在侧板21上,在该定位座5上具有一环绕控杆31而设的内环面51,以及自该内环面51径向凹设的数个定位凹部52,每一定位凹部52都具有一和内环面51接连的顶缘521。而离合座6是可转动地安装在控杆31的控杆部312上,并和衔接齿轮43啮合,而且间接受到马达41传动旋转,在离合座6上开设有数个径向并连通定位凹部52及连动凹部321的安装槽61。而该离合单元7是各别安装在各安装槽61内。
配合图5,本实用新型主要特点是对离合单元7的构造改进,每一离合单元7都具有:一可沿着安装槽61轴向位移的定位梢71、一赋予定位梢71轴向弹力的弹簧72,以及一受到定位梢71顶推的滚珠73,其中该定位梢71包括相间隔的一连动定位端711和一滚珠安装端712,该连动定位端711朝向连动件32,而滚珠安装端712朝向定位座5的内环面51,在滚珠安装端712上设置有一弧凹的定位槽713,而滚珠73安装在定位槽713内,安装后该滚珠73的一球心731大致和定位槽713的一槽顶714平齐,且该球心731高于定位座5的定位凹部52的一顶缘521。
当电动锁位于一未连动状态下,该离合单元7的滚珠73和定位梢71是受到弹簧72恒往外顶撑,此时径向外顶的滚珠73是卡掣在定位座5上对应的定位凹部52内,而定位梢71的连动定位端711是缩入离合座6的安装槽61内。当使用者手动旋转该手控机构3的控杆31时,同样只带动连动件32及感应件33,而具有手控省力的效果。
参阅图4、6,当使用者以电控方式控制该电动锁时,马达41的动力同样会间接带动离合座6转动,在离合座6转动时,原本位于定位座5的定位凹部52内的滚珠73就会受到定位梢71的带动往设定方向移动,在移动时由于滚珠73的球心731低于定位凹部52的顶缘521,因此滚珠73可以自由滚动的方式抵靠着定位凹部52的顶缘521,并且逐渐往内环面51移出,同时带动定位梢71克服弹簧72的弹力相对于连动件32径向内移,使得连动定位端711移入卡合在连动件32的连动凹部321内,以达到连动手控机构3的目的,此时电动锁是由未连动状态转换到一连动状态。也就是说,本实用新型在电控操作时,该离合单元7是以滚动的方式和定位座5脱离卡掣,因此在电控操作时,元件间不会产生卡抵不顺的现象,以确保电动锁电控操作时的顺畅性。
本实用新型第二较佳实施例的构造大致上和第一实施例相同,两实施例的差别是:第二实施例的定位梢71未设置定位槽,直接以离合座6的一外周环壁62取代定位槽,以带动滚珠73移动,为了使离合座6能够顺利地带动滚珠73移动,该离合座6的外周环壁62大致和滚珠73的球心731位于同一个圆周上。
以上说明可知,本实用新型通过离合单元7的改进,使得该离合单元7在相对于连动件32径向内缩而可由一滚动的滚珠73来驱动,这样的设计结构还可获得电控操控更为顺畅、可靠的功效。
当然,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