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扇门槛型材组件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门窗技术领域,具体的为一种铝合金门扇门槛型材组件。
背景技术
铝合金门窗,是指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为框、梃、扇料制作的门窗称为铝合金门
窗,简称铝门窗。铝合金门窗包括以铝合金作受力杆件(承受并传递自重和荷载的杆件)基
材的和木材、塑料复合的门窗,简称铝木复合门窗、铝塑复合门窗。目前,铝合金门窗由于具
有外形美观、密封性好、重量轻和便于安装等优点,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种建筑物中,成为建
筑用门窗的主流。
现有的铝合金门窗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使用要求,但是门扇与门槛的设置
仍存在结构复杂,安装不便的缺点,且门扇在开闭时还容易与门槛发生刚性碰撞。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铝合金门扇门槛型材组件,具有结构
简单,装配方便的优点,并能够有效防止刚性碰撞的优点。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铝合金门扇门槛型材组件,包括门扇和固定安装的门槛;
所述门扇包括内门扇和外门扇,所述内门扇和外门扇之间间隔设有门扇隔热条相
连;所述内门扇包括内门扇本体,所述内门扇本体的一侧设有内包覆板;所述外门扇包括外
门扇本体,所述外门扇本体的一侧与所述内包覆板对应设有外包覆板,所述外门扇本体与
所述外包覆板相对的另一侧设有限位挡板,所述限位挡板朝向所述内门扇的一侧设有门扇
密封槽;所述内包覆板与所述外包覆板上分别对应设有向内侧折弯的折弯板,两块所述折
弯板之间形成用于安装玻璃的玻璃安装间隙;
所述门槛包括门槛本体,所述门槛本体的一侧侧壁与所述限位挡板限位配合,且
所述门扇密封槽内设有密封胶条。
进一步,所述内门扇与外门扇相向的侧壁上分别设有门扇燕尾槽,所述门扇隔热
条的两端分别设有与所述门扇燕尾槽配合的门扇燕尾块。
进一步,所述门扇隔热条并列设置为两块。
进一步,所述内包覆板和外包覆板与对应的所述折弯板之间分别设有平滑过渡的
弧面。
进一步,两块所述折弯板相向的侧面上分别设有防滑结构。
进一步,所述门槛本体的顶面上间隔设有防滑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铝合金门扇门槛型材组件,通过在内门扇和外门扇之间设置玻璃安
装间隙,如此即可方便安装玻璃等组件,且通过在外门扇上设置限位挡板并在限位挡板上
设置门扇密封槽,如此,即可利用限位挡板与门槛之间限位配合,且通过在门扇密封槽内设
置密封胶条,能够起到缓冲作用,具有防止门扇与门槛之间刚性碰撞的优点,并具有结构简
单和装配方便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
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铝合金门扇门槛型材组件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门扇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门槛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铝合金门扇门槛型材组件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
例的铝合金门扇门槛型材组件,包括门扇100和固定安装的门槛200。
本实施例的门扇100包括内门扇101和外门扇102,内门扇101和外门扇102之间间
隔设有门扇隔热条103相连。内门扇101包括内门扇本体104,内门扇本体104的一侧设有内
包覆板105。外门扇102包括外门扇本体106,外门扇本体106的一侧与内包覆板105对应设有
外包覆板107,外门扇本体106与外包覆板107相对的另一侧设有限位挡板111,限位挡板111
朝向内门扇101的一侧设有门扇密封槽108。内包覆板105与外包覆板107上分别对应设有向
内侧折弯的折弯板109,两块折弯板109之间形成用于安装玻璃的玻璃安装间隙110。
门槛200包括门槛本体201,门槛本体201的一侧侧壁与限位挡板111限位配合,且
门扇密封槽108内设有密封胶条202。
进一步,内门扇101与外门扇102相向的侧壁上分别设有门扇燕尾槽,门扇隔热条
103的两端分别设有与门扇燕尾槽配合的门扇燕尾块,本实施例的门扇隔热条103并列设置
为两块。
进一步,内包覆板105和外包覆板107与对应的折弯板109之间分别设有平滑过渡
的弧面,不仅美观,而且能够避免尖角。
进一步,两块折弯板109相向的侧面上分别设有防滑结构,玻璃安装更加稳固。
进一步,门槛本体201的顶面上间隔设有防滑齿203,防止打滑。
本实施例的铝合金门扇门槛型材组件,通过在内门扇和外门扇之间设置玻璃安装
间隙,如此即可方便安装玻璃等组件,且通过在外门扇上设置限位挡板并在限位挡板上设
置门扇密封槽,如此,即可利用限位挡板与门槛之间限位配合,且通过在门扇密封槽内设置
密封胶条,能够起到缓冲作用,具有防止门扇与门槛之间刚性碰撞的优点,并具有结构简单
和装配方便的优点。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
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
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