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地桩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地桩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建筑用地桩。
背景技术
现在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在建设高楼中,地桩必不可,现有的地桩中,有很好的竖向支撑里,但是横向的支撑力不足,需要打更多数量的地桩,才能达到要求,费时费力,且现在的地桩尺寸相对固定,对于特别的长度的桩,需要特别制作,不够经济。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用地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用地桩,包括内桩杆和外桩杆,最下方外桩杆底部设有外桩头,各外桩杆各节之间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外桩头上端和外桩杆下端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外桩杆上设有至少2排伸出杆孔,所述固定块固定设置在外桩杆内表面,每个伸出杆孔对应一个固定块,所述伸出杆从对应固定块中间伸出,所述伸出杆与固定块和伸出杆孔滑动连接,所述伸出杆端部固定设有伸出杆端头,所述内桩杆和伸出杆端头滑动连接,各内桩杆之间通过螺纹连接,最下方内桩杆底部设有内桩头,所述内桩头和内桩杆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内桩杆和外桩杆两端分别设有内螺纹和外螺纹,以便于各节内桩杆和外桩杆连接。
优选的,所述伸出杆端部为角形设置,本实用新型伸出杆端部可设计为角形。
优选的,所述固定块为中空结构,设置为梯形,且固定块中空部分截面尺寸和伸出杆截面尺寸相同,本实用新型固定块可采用以上结构。
优选的,所述内桩头和外桩头底部都为角形设置,且角度相同,本实用新型内桩头和外桩头底部均可采用角形设置。
优选的,所述伸出杆端头上半部为角形设置,下半部为矩形设置,且相对两个伸出杆端头之间的夹角和内桩头底部角度相同,本实用新型伸出杆端头上半部可采用角形设置,下半部可采用矩形设置。
优选的,所述内桩杆和外桩杆长度相同,且长度不小于1米,本实用新型内桩杆和外桩杆长度基本相同,长度不小于1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建筑用地桩,由于设置了外桩杆,且外桩杆两端分别设置内螺纹和外螺纹,可以将多根外桩杆进行螺纹连接,从而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地桩的长度,经济方便;由于设置了伸出杆,通过伸出杆,可以很好地为桩提供横向的契合作用,增强地地桩的横向承载力,使得地桩更加牢固可靠;由于设置了内桩杆,通过内桩杆,可以将伸出杆的位置固定,同时也增强地桩的强度;由于设置了固定块,通过固定块,可以把伸出杆的位置固定在一个平面上,不会发生倾斜;因此,本实用新型在保证地桩竖向承载力的同时,通过增加伸出杆,可以强化地桩水平方向的承载能力,并且可以实现模块化生产,模块化安装,根据实际情况调节桩的长度,方便经济,适合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内桩杆、2外桩杆、3伸出杆、4固定块、5内桩头、6伸出杆孔、7伸出杆端头、8外桩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建筑用地桩,包括内桩杆1和外桩杆2,所述外桩杆2底部设有外桩头8,所述外桩杆2之间螺纹连接,设置了外桩杆2,且外桩杆2两端分别设置内螺纹和外螺纹,可以将多根外桩杆2进行螺纹连接,从而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地桩的长度,经济方便;所述外桩头8和外桩杆2螺纹连接,所述外桩杆2上设有伸出杆孔6,所述外桩杆2上设有固定块4,通过固定块4,可以把伸出杆3的位置固定在一个平面上,不会发生倾斜;所述固定块4固定设置在外桩杆2内表面,所述固定块4中间设有伸出杆3,通过伸出杆3,可以很好地为地桩提供横向的契合作用,增强地桩的横向承载力,使得地桩更加牢固可靠;所述伸出杆3和固定块4滑动连接,所述伸出杆3穿过伸出杆孔6,且和伸出杆孔6滑动连接,所述伸出杆3端部固定设有伸出杆端头7,所述内桩杆1和伸出杆端头7滑动连接,通过内桩杆1,可以将伸出杆3的位置固定,同时也增强地桩的强度;所述内桩杆1之间螺纹连接,所述内桩杆1底部设有内桩头5,所述内桩头5和内桩杆1螺纹连接,所述内桩杆1和外桩杆2两端分别设有内螺纹和外螺纹,所述伸出杆3端部为角形设置,所述固定块4为中空结构,设置为梯形,且固定块4中空部分截面尺寸和伸出杆3截面尺寸相同,所述内桩头5和外桩头8底部都为角形设置,且角度相同,所述伸出杆端头7上半部为角形设置,下半部为矩形设置,且相对两个伸出杆端头7之间的夹角和内桩头5底部角度相同,所述内桩杆1和外桩杆2长度相同,且长度不小于1米。本实用新型在保证地桩竖向承载力的同时,通过增加伸出杆3,可以强化地桩水平方向的承载能力,并且可以实现模块化生产,模块化安装,根据实际情况调节桩的长度,方便经济,适合推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