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复合井盖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复合井盖,具体涉及具有特殊设计复合井柱的井盖。
背景技术
传统的井盖多为铸铁井盖,请参阅附图1,其造价高,表面易生锈断裂;又由于井盖为整体铸铁构成,铸铁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可再生利用,因而经常丢失,由于井盖丢失造成井口无覆盖物,严重影响了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以至常有交通及行人伤亡事故的发生。为此,近年来,采用不同的复合材料代替铸铁制造井盖的研究应用发展较快,较好的解决了井盖丢失的问题;但现行的复合材料井盖,多数仍以不同结构的钢材作骨架,内部结构各种各样,其井盖的抗压强度及刚度较低,承载能力差,使用寿命短,不耐用;专利文件CN2663522公开了一种加强型复合井盖,该产品采用了特殊结构的芯层,有效的提高了井盖的承载能力,解决了丢失问题,也在一定程度内提高井盖的强度,但其采用的填充材料比较复杂,成本也很高,制作过程复杂,不够实用。
实用新型内容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特殊设计复合井柱的井盖。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复合井盖,包括:盖体4和复合井柱3,
其中,所述复合井柱包括L型加强筋5、以及焊接在所述L型加强筋上的若干钩形加强筋8和外框加强筋9,以及填充于所述复合井柱的混凝土,所述复合井柱的内边缘与路面、所述盖体的上表面平齐,所述复合井柱的外边缘低于其内边缘,其与路面6之间形成一凹面7,所述凹面用于铺设路面时填充与铺设路面相同的材料,填充后的凹面与路面平齐。
优选的是,所述的复合井盖,其中,所述复合井柱的外边缘低于其内边缘1mm-30mm。
优选的是,所述的复合井盖,其中,所述铺设路面相同的材料为水泥、沥青、混凝土中的一种。
优选的是,所述的复合井盖,其中,所述L型加强筋、钩形加强筋、外框加强筋材质均为实心钢材、铸铁中的一种。
优选的是,所述的复合井盖,其中,所述复合井柱为一体成型浇铸结构。
优选的是,所述的复合井盖,其中,所述钩形加强筋为2-12根。
优选的是,所述的复合井盖,其中,所述钩形加强筋末梢端为钩状。
优选的是,所述的复合井盖,其中,所述钩形加强筋与所述L型加强筋的焊接处为弯钩状。
优选的是,所述的复合井盖,其中,所述钩形加强筋远离所述焊接处的末梢端为钩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案的复合井盖有效的提高了井盖的承载能力,经检测本实用新型的承载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标准GB26537-2011的规定;各项性能均已超过目前的国家标准值;该复合井盖结构简单,采用复合井柱配合常规盖体,结构简单,方便实用,即采用了传统的铸铁,又主要填充了混凝土,一体成型的复合井柱更为耐用,凹面填充铺设路面相同的材料,使得井柱与地面一体化,更为平整,不易损坏,比现有技术中的井盖的使用时间更长,也不会生锈,更为美观。可完全替代铸铁井盖,并可满足重型、普通型、轻型井盖最高承载能力的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背景技术中所述的传统井盖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的复合井盖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其中,1-传统井柱,2-传统盖体,3-复合井柱,4-盖体,5-L型加强筋,6-路面,7-凹面,8-钩形加强筋,9-外框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一种复合井盖,请参阅附图2,包括:盖体4和复合井柱3,
其中,所述复合井柱包括L型加强筋5、以及焊接在所述L型加强筋上的若干钩形加强筋8和外框加强筋9,以及填充于所述复合井柱的混凝土,所述复合井柱的内边缘与路面、所述盖体的上表面平齐,所述复合井柱的外边缘低于其内边缘,其与路面6之间形成一凹面7,所述凹面用于铺设路面时填充与铺设路面相同的材料,填充后的凹面与路面平齐。该复合井盖结构简单,采用复合井柱配合常规盖体,结构简单,方便实用,即采用了传统的铸铁,又主要填充了混凝土,一体成型的复合井柱更为耐用,凹面填充铺设路面相同的材料,使得井柱与地面一体化,更为平整,不易损坏,比现有技术中的井盖的使用时间更长,也不会生锈,更为美观。
进一步的,所述复合井柱的外边缘低于其内边缘1mm-30mm。
进一步的,所述铺设路面相同的材料为水泥、沥青、混凝土中的一种。这些材料的成本均低于铸铁,且不易生锈。
进一步的,所述L型加强筋、钩形加强筋、外框加强筋材质均为实心钢材、铸铁中的一种。
进一步的,所述复合井柱为一体成型浇铸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钩形加强筋为2-12根。
进一步的,所述钩形加强筋与所述L型加强筋的焊接处为弯钩状。该弯钩状使得焊接面更大,不易脱焊,更为牢固。
进一步的,所述钩形加强筋远离所述焊接处的末梢端为钩状。该钩状结构保证复合井柱浇铸混凝土后的牢固性。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和这里示出与描述的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