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置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空作业平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
置。
背景技术
在层高比较高的建筑的施工过程中,通常需要搭设高支模板来浇筑上层梁板
结构。由于高支模板的高度比较高,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在高支模架体的外侧
搭设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置以防止施工人员跌落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物品掉落造
成的安全事故。现有技术中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置通常采用用密目网和钢管搭设
的临边防护,但是这种防护结构的强度很低,安装过程复杂,不能完全起到防护
的作用。引中国专利授权公开号CN204531454U的一种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置,
竖向钢管,其底端固定于下层楼板的上表面,其顶端顶撑于上层梁板结构的下表
面;水平钢管,所述水平钢管的一端固定于第一竖向结构,其另一端顶撑于第
二竖向结构,所述竖向钢管和所述水平钢管固定连接;与所述竖向钢管和所述
水平钢管固定连接的防护板,达到了快速的安装和拆卸,减小施工复杂度的效果。
但是其结构还是略有复杂,特别是U形托部分,其强度也有一定的问题,容易出
现安全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克服了现有的高空作业悬挂
架结构不够简易,不便拆卸安装且强度不够,安全防护性不高的问题。
一种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置,竖直钢管、水平钢管、防护板;所述竖直钢管
包括包括钢管a部分和钢管b部分;所述钢管a部分和钢管b部分可旋转固定连
接;所述水平钢管包括包括钢管c部分和钢管d部分;所述钢管c部分和钢管d
部分可旋转固定连接;所述竖直钢管和水平钢管的端头都设置有支撑脚。
作为改进,所述竖直钢管和水平钢管交汇处通过扣件连接固定。
作为改进,所述防护板为钢板网片。
作为改进,所述防护板通过铁丝捆扎在竖直钢管或者水平钢管上。
作为改进,所述支撑脚设置为圆台型。
作为改进,所述支撑脚与竖直钢管以及水平钢管的端头焊接固定。
作为改进,所述支撑脚的底面的直径为D,竖直钢管以及水平钢管的直径为
d,D=(2-3)d。
作为又一改进,所述钢管a部分和钢管c部分的一端设置有外螺纹8,钢管
b部分和钢管d部分的一端设置有内螺纹,外螺纹8和内螺纹匹配。
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是一种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置,克
服了现有的高空作业悬挂架结构不够简易,且强度不够,安全防护性不高的问题,
使得结构更加简易而强度牢靠,防护能力更好,便于快速拆卸和安装。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
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
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
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为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竖直钢管或水平钢管的分解示意图。
标号说明:
1.竖直钢管,2.水平钢管,3.防护板,4.支撑脚,5.扣件,6.铁丝,7.外螺
纹8,8.内螺纹,11.钢管a部分,12.钢管b部分,21.钢管c部分,22.钢管d
部分,41.底面,100.下层楼板,200.上层楼板,300.左墙体,400.右墙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说明。
实施例一
图1为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置的示意图,图2为竖直钢管或水平钢管的分解
示意图。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提供的是一种高支模架体外防护装置,
包括竖直钢管1、水平钢管2、防护板3;所述竖直钢管1包括包括钢管a部分
11和钢管b部分12;所述钢管a部分11和钢管b部分12可旋转固定连接;所
述水平钢管2包括包括钢管c部分21和钢管d部分22;所述钢管c部分21和
钢管d部分22可旋转固定连接;所述竖直钢管1和水平钢管2的端头都设置有
支撑脚4;所述竖直钢管1和水平钢管2交汇处通过扣件5连接固定;所述防护
板3为钢板网片;所述防护板3通过铁丝6捆扎在竖直钢管1或者水平钢管2
上;所述支撑脚4设置为圆台型;所述支撑脚4与竖直钢管1以及水平钢管2
的端头焊接固定;所述支撑脚4的底面41的直径为D,竖直钢管1以及水平钢
管2的直径为d,D=(2-3)d;所述钢管a部分11和钢管c部分21的一端设置有
外螺纹7,钢管b部分12和钢管d部分22的一端设置有内螺纹8,外螺纹7和
内螺纹8匹配。
将竖直钢管1立起,竖直钢管1的一端支撑脚4的底面41与下层楼板100
贴合,通过外螺纹7和内螺纹8旋转调节竖直钢管1的高度,使得竖直钢管1
的两端支撑脚4的底面41都紧贴下层楼板100和上层楼板200,水平钢管2经
过类似的操作使水平钢管2两端的支撑脚4的底面41紧贴左墙体300和右墙体
400,然后通过扣件5固定竖直钢管1和水平钢管2。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
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
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