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盥洗用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
背景技术
花洒是常用的浴室盥洗用具,花洒架是支撑花洒的器具。目前市面上大部分花洒
架只可以一个平面内角度可调的,安装于浴室后,可实现上下、高低可调,而通常不能在水
平面内调节角度。这为花洒的使用带来了较多不便,特别是当安装于酒店、游泳池等公共场
所时,不同身高、体型的用户,其淋浴高度和角度则大为不同,更加不方便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可自由旋转的花洒
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包括花洒架主体、支座和盖体;
所述花洒架主体一端设有C字形柱体,另一端设有球头;所述支座的上端设有供所
述球头安装的球槽;所述盖体的上端设有供所述球头穿接的圆孔,所述盖体与所述支座可
拆卸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还包括一定位圈,所述定位圈用于卡持在所
述球槽与所述球头下端之间,所述定位圈的内侧面呈与所述球头相匹配的弧面。
作为优选,所述球槽内设有供所述定位圈安装的圆台。
作为优选,所述定位圈的下端外侧设有与所述圆台相匹配的第一台阶。
作为优选,所述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还包括一开口圈,所述开口圈的内周呈与所
述球头相匹配的弧面,所述开口圈用于卡持在所述球头与所述圆孔之间。
作为优选,所述开口圈上端外侧设有与所述圆孔下沿相匹配的第二台阶。
作为优选,所述支座与所述盖体螺纹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盖体的下端外部设有防滑纹。
作为优选,所述支座的下端设有一吸盘。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花洒架,其采用球座连接的方式,使用得花洒架主体可自由
旋转,即可实现在半个球面范围内的旋转,可适应不同身高、体型的用户的使用需求,方便
使用;
2)该花洒架可自由旋转且可在任一角度固定,在方便使用的同时,也更加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的盖体纵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2的支座半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实施例3的开口圈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各附图标记:1、花洒架主体;11、C字形柱体;12、球头;2、支座;21、球槽;22、
圆台;23、吸盘;3、盖体;31、圆孔;32、防滑纹;5、定位圈;51、第一台阶;6、开口圈;61、第二台
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以下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上”、“下”等方位指示词应该理解为对附图的方位指
示。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包括花洒架主体1、支座2和盖体3;
所述花洒架主体一端设有C字形柱体11,另一端设有球头12;所述支座的上端设有
供所述球头安装的球槽21;所述盖体的上端设有供所述球头穿接的圆孔31,所述盖体与所
述支座可拆卸连接。
本实施例提供的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花洒架主体与支座球座连接,花洒架主体
可绕所述支座在半个球面内自由旋转和自由定位,极大地方便了使用。
实施例2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如图3所示,作为进一步的方案,为了方便所述花洒架主体在
任意角度固定,提高该花洒架主体的定位自由度,所述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还包括一定位
圈5,所述定位圈用于卡持在所述球槽与所述球头下端之间,所述定位圈的内侧面呈与所述
球头相匹配的弧面。
本实施例提供的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一方面球头可随定位圈旋转,提高了在调
节角度时的自由度;另一方面,球头的外表面与所述定位圈的内表面时刻密切贴合,提高了
该花洒架主体在任意角度固定时的牢固度。
作为该实施例进一步的方案,如图3所示,所述球槽内设有供所述定位圈安装的圆
台22。以使所述定位圈水平置于所述圆台上,所述定位圈相对于所述圆台水平旋转,从而进
一步地提高了该花洒架主体调节角度时的灵活度和定位时的稳定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
地,所述定位圈的下端外侧设有与所述圆台相匹配的第一台阶51,以进一步提高所述定位
圈与所述圆台的匹配性。
实施例3
在实施例1或2的基础上,所述可自由旋转的花洒架还包括一开口圈6,所述开口圈
的内周呈与所述球头相匹配的弧面,所述开口圈用于卡持在所述球头与所述圆孔之间。该
开口圈也方便所述花洒架主体在任意角度固定,提高该花洒架主体的定位自由度。
作为本实施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开口圈上端外侧设有与所述圆孔下沿相匹配的
第二台阶61,以进一步提高所述开口圈与所述圆孔的匹配性。
实施例1-3中,所述支座与所述盖体的可拆卸连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所述支座与
所述盖体螺纹连接。
实施例1-3中,为方便所述盖体与所述支座的连接与拆卸,所述盖体的下端外部设
有防滑纹32。
实施例1-3中,所述支座用于与固定平面连接,其与固定平面连接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螺钉连接或吸盘连接,如所述安装座的下端设有一吸盘23。
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
相应的改变以及形变,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形变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
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