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 【技术领域】
本发明关于一种转轴结构,特别是一种应用于电子装置的转轴结构,且转轴结构具有一锁座。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科技的进步,各类可携式电子装置如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以及折叠式手机等,已成为现今社会中大多数使用者在工作及生活上不可或缺的电子产品。这类电子产品通常具有一显示器及一主机本体,并利用转轴(hinge)结构枢接于显示器与主机本体,以做为显示器及主机本体之间的转动轴心,使显示器与主机本体借助此转轴结构相互的连接与转动。
可携式电子装置的特性为让使用者便于携带,并可随时随地的将可携式电子装置取出使用。同时,也因为这个特性,让可携式电子装置在使用者稍不留意的情况下,极容易遭到窃贼的偷取。
目前市面上为防止窃贼窃取可携式电子装置的方法,为于可携式电子装置的机壳上设有一锁孔,以便于锁固一防盗锁。以肯辛顿锁(Kensington lock,K-lock)为例,防盗锁包含有一锁头及一连接于该锁头外缘的缆线,缆线的另一端固定于计算机放置位置周围的固定物上(如桌脚或柱子等)。当锁头的T型锁舌插设于锁孔内时,能借助一钥匙插入锁头的钥匙孔,带动T型锁舌旋转,即可使T型锁舌嵌卡于锁孔内端,使防盗锁与可携式计算机连结为一体,并将计算机限位于所摆放的位置,以避免他人拿走计算机。
然而,大多数可携式计算机的锁孔位置都设置于机壳的周围,此一位置除了设置有锁孔外,更设置有其它计算机接口设备的连接端口,如音源线、通用串行总线(USB)连接端口等。因此,当可携式计算机上插设有接口设备的连接端口时,使用者必需进一步加以确认锁孔位于机壳上的位置,并且要避开这些接口设备插设于机壳连接端口的传输线,才能完成将锁头锁固于锁孔的动作,进而造成使用者的不便。
并且,目前用于可携式电子装置的防盗锁,在锁扣于电子装置时,并无法立即得知防盗锁是否已在可携式电子装置上完成锁扣的动作,使用者必须借助拉掣防盗锁的方式来加以确定。当使用者一再的重复此一拉掣动作,将使得设置于可携式电子装置上的锁孔,因为受到锁头的磨损而产生扩大变形,或在可携式电子装置上产生松脱,进而导致防盗锁失去锁扣可携式电子装置的作用。
【发明内容】
鉴于以上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借以改良现有可携式电子装置中,其锁孔因装设于主机本体的四周侧边,而导致使用者无法实时且便利的将锁头单元锁扣于锁孔的问题。
本发明所揭露的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用以将电子装置的第一本体及第二本体相互连接,并令第一本体相对于第二本体转动,同时借助与锁座相配合的一锁头单元与锁座相扣合,令电子装置被锁固于一固定位置。本发明的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包括有一枢钮部、一支撑架及一锁体。枢钮部设置于第二本体,且枢钮部具有一旋转轴。支撑架具有一竖直段及一固持段,竖直段设置于第一本体,固持段与枢钮部的旋转轴相连接,并可借助旋转轴而相对于第二本体转动。锁体设置于固持段相对于枢钮部的另一侧,锁体具有一锁孔,用以与锁头单元相扣合。
本发明所揭露的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用以连接电子装置的第一本体及第二本体,并令第一本体可相对第二本体转动,同时于转轴结构的支撑架上设置一锁体,以令此电子装置具有一防止窃贼窃取的防盗装置。且由于此锁体位于转轴的轴心位置,使用者仅需确认电子装置的转轴位置,即可迅速的将锁头单元锁扣于锁体,因此让使用者在操作上相当的方便。
以上的关于本发明内容的说明及以下的实施方式的说明是用以示范与解释本发明的原理,并且提供本发明的专利申请范围更进一步的解释。
【附图说明】
图1A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1B为本发明实施例地锁孔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立体组合示意图;
图3为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应用示意图;
图4为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
10 枢钮部
11 连结件
12 轴筒
13 旋转轴
131 卡止部
20 支撑架
21 竖直段
22 固持段
221 螺孔
222 穿孔
223 开口
30 锁体
31 锁孔
32 嵌块
33 锁合部
34 限位柱
35 抵止部
40 电路板
41 发光二极管
42 定位孔
43 通口
50 结合件
60 第一本体
70 第二本体
80 锁头单元
81 锁舌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中所称的电子装置是指笔记本电脑、平板计算机、超便携计算机(ultra mobile personal computer,UMPC)、电子词典(或称翻译机)等以转轴结构连接于显示器与主机本体的电子装置,但并不以此为限。在以下本发明的详细说明中,将以笔记本电脑做为本发明的实施例。然而所附附图仅提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
图1A和图2为本发明的立体示意图。依据本发明所揭露的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其包括有一枢钮部10、一支撑架20、一锁体30及一电路板40。枢钮部10具有一连结件11、一轴筒12及一旋转轴13,连结件11与轴筒12相连接,旋转轴13的一端以可旋转的关系穿设于轴筒12内,另一端具有一卡止部131,此卡止部131凸设于轴筒12外。支撑架20具有一竖直段21及一固持段22,固持段22一端连接于竖直段21,另一端具有二螺孔221、二穿孔222及一开口223,二螺孔221与二穿孔222设置于开口223的两侧,且二穿孔222分别相邻于二螺孔221,开口223的形状匹配于旋转轴13的卡止部131,支撑架20利用此开口223套设并卡合于卡止部131,以借助旋转轴13相对于枢钮部10转动。
请继续参阅图1A和图2,锁体30设置于固持段22相对于旋转轴13的另一侧,并与旋转轴13于固持段22上位于同一轴心,锁体30具有一锁孔31、二嵌块32、二锁合部33、二限位柱34及一抵止部35。锁孔31设置于锁体30相对于固持段22的另一端,并贯通于锁体30。嵌块32设置于锁体30相对固持段22的一侧(如图1B所示),并对应于固持段22的穿孔222,当锁体30装设于固持段22,嵌块32嵌合于穿孔222内。二锁合部33设置于锁体30两侧,并对应于固持段22的螺孔221,于锁体30装设于固持段22时,借助一结合件50(如螺丝或固定栓等)穿设于锁合部33,并锁固于螺孔221内,使锁体30固设于固持段22。限位柱34设置于锁合部33下方,而抵止部35设置于锁体30设有限位柱34的另一端。
如图1A和图2所示,电路板40上设置有多个发光二极管41,且电路板40具有二定位孔42及一通口43,定位孔42设置于通口43的两侧,并对应于锁体30的限位柱34。当电路板40借助通口43套设于锁体30,并以一结合件50锁固于锁体30时,电路板40的一端抵靠于抵止部35,且锁体30的限位柱34穿设于电路板40的定位孔42。
请同时参阅图3和图4所示,本发明的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具有一第一本体60(例如为显示器)及一第二本体70(例如为主机本体),本发明所揭露的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设置于第一本体60与第二本体70之间,并借助枢钮部10的连结件11固设于第二本体70,支撑架20的竖直段21固设于第一本体60,而使第一本体60与第二本体70相连接。且由于支撑架20的固持段22套设并卡合于枢钮部10的旋转轴13,并可借助旋转轴13相对于枢钮部10转动,因此,当支撑架20借助旋转轴13相对于枢钮部10转动时,支撑架20可一并带动第一本体60相对于第二本体70转动。
同时,设置于固持段22上的锁体30,用以与其相配合的一锁头单元80相结合,在本实施例中此锁头单元80为一肯辛顿锁的型式,锁头单元80具有形状匹配于锁体30的锁孔31的锁舌81,借助锁舌81穿设于锁孔31并且卡扣于锁孔31内,使得锁头单元80锁扣于锁孔31,令笔记本电脑被锁固于所放置的位置上。由于锁体30与旋转轴13在固持段22上的位置位于同一轴心,因此使锁孔31同样地位于转轴结构的轴心位置。当使用者以锁头单元80锁扣笔记本电脑时,只需确认笔记本电脑的转轴位置,即可立即且无阻碍的将锁舌81穿设并卡扣于锁孔31内,而不需再花费时间于第二本体70上找寻锁体30的位置。
此外,电路板40设置于锁体30时电性连接于笔记本电脑中的电源模块(图未显示),使电路板40上的发光二极管41可借助笔记本电脑的电池电源产生一光源,或于笔记本电脑与一电源线电性连接后,而令发光二极管41产生光源。并且发光二极管41所产生光源的形式可为持续性发光,或者为间歇性发光的模式(如每5秒闪烁一次),用以指引锁孔31在笔记本电脑上的设置位置。另一种实施方式,则是当锁头单元80锁扣于锁孔31之后,借助电子触控或机构作动的方式使电路板40上的发光二极管41产生光源,进而让使用者可立即得知锁头单元80是否已扣合于锁孔31内。其中,发光二极管41的发光模式与电子触控或机构作动等方式用以举例说明,且其详细的结构及作动也非本案的技术特征所在,故在此不再多做赘述。
因此,电路板上发光二极管的设置,可让笔记本电脑显示出锁孔的设置位置,令本发明的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除了具有锁固笔记本电脑的功能外,并具有指引锁体位置以及锁固状态的功能。
本发明的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用以连接电子装置的第一本体及第二本体,并使第一本体可相对于第二本体转动,而转轴结构上所设置的锁座用以和锁座相配合的锁头单元相结合,使电子装置被锁固于一固定位置。
因此,本发明的具有锁座的转轴结构,不但具有转轴本身让电子装置第一本体可相对于第二本体转动的功能,并同时具有一锁体,用以防止窃贼窃取此电子装置,且由于此一防盗装置设置于转轴结构上,使用者仅需确认电子装置的转轴位置,即可顺利的将锁头单元锁扣于锁体上,让使用者在操作上更加的简便。此外,借助套设于锁体的电路板的发光二极管所产生的光源,也具有指引使用者锁体位置以及是否完成锁固状态的功能。
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